大正新修大藏经第 30 册 No. 1564 中论   No. 1564 [cf. Nos. 1565-1567] 中论卷第一   释僧睿序   《中论》有五百偈,龙树菩萨之所造也。以中为名者,照其实也;以论为称者,尽其言也。实非名不悟,故寄中以宣之;言非释不尽,故假论以明之。其实既宣、其言既明,于菩萨之行、道场之照朗然悬解矣。夫滞惑生于倒见,三界以之而沦溺;偏悟起于厌智,耿介以之而致乖。故知大觉在乎旷照、小智缠乎隘心,照之不旷则不足以夷有无一道俗、知之不尽则未可以涉中途泯二际,道俗之不夷、二际之不泯,菩萨之忧也。是以龙树大,士析之以中道,使惑趣之徒望玄指而一变;括之以即化,令玄悟之宾丧咨询于朝彻。荡荡焉,真可谓坦夷路于冲阶、敝玄门于宇内,扇慧风于陈枚、流甘露于枯悴者矣。夫百梁之构兴则鄙茅茨之仄陋,睹斯论之宏旷则知偏悟之鄙倍。幸哉此区之赤县,忽得移灵鹫以作镇;险陂之边情,乃蒙流光之余惠。而今而后,谈道之贤始可与论实矣。云天竺诸国敢预学者之流,无不玩味斯论以为喉衿,其染翰申释者甚亦不少。今所出者,是天竺梵志名宾伽罗、秦言青目之所释也。其人虽信解深法而辞不雅中,其中乖阙烦重者法师皆裁而裨之,于经通之理尽矣,文或左右未尽善也。《百论》治外以闲邪,斯文袪内以流滞,《大智释论》之渊博,《十二门观》之精诣,寻斯四者,真若日月入怀,无不朗然鉴彻矣。予玩之味之,不能释手,遂复忘其鄙拙托悟怀于一序,并目品义题之于首。岂期能释耶?盖是欣自同之怀耳。   中论观因缘品第一(十六偈)   龙树菩萨造梵志青目释  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 不生亦不灭,  不常亦不断,  不一亦不异,  不来亦不出。  能说是因缘,  善灭诸戏论,  我稽首礼佛,  诸说中第一。   问曰:何故造此论?   答曰:有人言万物从大自在天生、有言从韦纽天生、有言从和合生、有言从时生、有言从世性生、有言从变生、有言从自然生、有言从微尘生。有如是等谬故,堕于无因、邪因、断常等邪见,种种说我我所,不知正法。佛欲断如是等诸邪见令知佛法故,先于声闻法中说十二因缘,又为已习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说因缘相,所谓一切法不生不灭、不一不异等,毕竟空、无所有。如《般若波罗蜜》中说:佛告须菩提:“菩萨坐道场时,观十二因缘,如虚空不可尽。佛灭度后,后五百岁像法中,人根转钝、深着诸法,求十二因缘、五阴、十二入、十八界等决定相,不知佛意但著文字,闻大乘法中说毕竟空,不知何因缘故空,即生疑见。‘若都毕竟空,云何分别有罪福报应等?如是则无世谛、第一义谛。’取是空相而起贪着,于毕竟空中生种种过。龙树菩萨为是等故,造此中论。 “不生亦不灭,  不常亦不断,  不一亦不异,  不来亦不出。  能说是因缘,  善灭诸戏论,  我稽首礼佛,  诸说中第一。”   以此二偈赞佛,则已略说第一义。   问曰:诸法无量,何故但以此八事破?   答曰:法虽无量,略说八事则为总破一切法。不生者,诸论师种种说生相,或谓因果一、或谓因果异、或谓因中先有果、或谓因中先无果、或谓自体生、或谓从他生、或谓共生、或谓有生、或谓无生。如是等说生相皆不然,此事后当广说。生相决定不可得,故不生。不灭者,若无生何得有灭?以无生、无灭故,余六事亦无。   问曰:不生、不灭已总破一切法。何故复说六事?   答曰:为成不生不灭义故。有人不受不生不灭,而信不常不断。若深求不常不断,即是不生不灭。何以故?法若实有则不应无,先有今无是即为断,若先有性是则为常,是故说不常不断,即入不生不灭义。有人虽闻四种破诸法,犹以四门成诸法。是亦不然。若一则无缘,若异则无相续,后当种种破,是故复说不一不异。有人虽闻六种破诸法,犹以来出成诸法。来者言诸法从自在天、世性、微尘等来,出者还去至本处。复次万物无生。何以故?世间现见故。世间眼见劫初谷不生。何以故?离劫初谷,今谷不可得。若离劫初谷有今谷者则应有生;而实不尔,是故不生。   问曰:若不生则应灭。   答曰:不灭。何以故?世间现见故。世间眼见劫初谷不灭。若灭,今不应有谷;而实有谷,是故不灭。   问曰:若不灭则应常。   答曰:不常。何以故?世间现见故。世间眼见万物不常,如谷芽时种则变坏,是故不常。   问曰:若不常则应断。   答曰:不断。何以故?世间现见故。世间眼见万物不断,如从谷有芽,是故不断;若断,不应相续。   问曰:若尔者,万物是一。   答曰:不一。何以故?世间现见故。世间眼见万物不一,如谷不作芽、芽不作谷。若谷作芽、芽作谷者应是一;而实不尔,是故不一。   问曰:若不一则应异。   答曰:不异。何以故?世间现见故。世间眼见万物不异。若异者,何故分别谷芽、谷茎、谷叶?不说树芽、树茎、树叶,是故不异。   问曰:若不异,应有来。   答曰:无来。何以故?世间现见故。世间眼见万物不来,如谷子中芽无所从来。若来者,芽应从余处来,如鸟来栖树;而实不尔,是故不来。   问曰:若不来,应有出。   答曰:不出。何以故?世间现见故。世间眼见万物不出。若有出,应见芽从谷出,如蛇从穴出;而实不尔,是故不出。   问曰:汝虽释不生不灭义,我欲闻造论者所说。   答曰: “诸法不自生,  亦不从他生,  不共不无因,  是故知无生。”   不自生者,万物无有从自体生,必待众因。复次若从自体生,则一法有二体:一谓生、二谓生者。若离余因从自体生者,则无因无缘。又生更有生,生则无穷。自无故,他亦无。何以故?有自故有他。若不从自生,亦不从他生,共生则有二过:自生、他生故。若无因而有万物者,是则为常。是事不然。无因则无果,若无因有果者,布施持戒等应堕地狱、十恶五逆应当生天,以无因故。复次: “如诸法自性,  不在于缘中,  以无自性故,  他性亦复无。”   诸法自性不在众缘中,但众缘和合故得名字。自性即是自体,众缘中无自性。自性无故不自生,自性无故他性亦无。何以故?因自性有他性,他性于他亦是自性。若破自性即破他性,是故不应从他性生。若破自性、他性,即破共义。无因则有大过,有因尚可破,何况无因!于四句中生不可得,是故不生。   问曰:阿毗昙人言“诸法从四缘生”,云何言不生?何谓四缘? “因缘次第缘,  缘缘增上缘,  四缘生诸法,  更无第五缘。”   一切所有缘,皆摄在四缘,以是四缘万物得生。因缘名一切有为法;次第缘除过去现在阿罗汉最后心心数法,余过去现在心心数法;缘缘、增上缘一切法。   答曰: “果为从缘生,  为从非缘生?  是缘为有果,  是缘为无果?”   若谓有果,是果为从缘生、为从非缘生?若谓有缘,是缘为有果、为无果?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 “因是法生果,  是法名为缘;  若是果未生,  何不名非缘?”   诸缘无决定。何以故?若果未生,是时不名为缘;但眼见从缘生果,故名之为缘。缘成由于果,以果后、缘先故。若未有果,何得名为缘?如瓶以水土和合故有瓶生,见瓶缘知水土等是瓶缘。若瓶未生时,何以不名水土等为非缘?是故果不从缘生。缘尚不生,何况非缘。复次: “果先于缘中,  有无俱不可。  先无为谁缘,  先有何用缘。”   缘中先非有果、非无果。若先有果,不名为缘,果先有故。若先无果,亦不名为缘,不生余物故。   问曰:已总破一切因缘,今欲闻一一破诸缘。   答曰: “若果非有生,  亦复非无生,  亦非有无生,  何得言有缘?”   若缘能生果,应有三种:若有、若无、若有无。如先偈中说,缘中若先有果,不应言生,以先有故。若先无果,不应言生,以先无故,亦应与非缘同故。有无亦不生者,有无名为半有半无,二俱有过。又有与无相违,无与有相违,何得一法有二相?如是三种求果生相不可得故,云何言有因缘?次第缘者: “果若未生时,  则不应有灭,  灭法何能缘?  故无次第缘。”   诸心心数法于三世中次第生。现在心心数法灭,与未来心作次第缘。未来法未生,与谁作次第缘?若未来法已有,即是生,何用次第缘?现在心心数法无有住时,若不住,何能为次第缘,若有住,则非有为法。何以故,一切有为法常有灭相故。若灭已,则不能与作次第缘。若言灭法犹有则是常,若常则无罪福等。若谓灭时能与作次第缘,灭时半灭半未灭,更无第三法名为灭时。又佛说:一切有为法念念灭,无一念时住。云何言现在法有欲灭未欲灭?汝谓一念中无是欲灭未欲灭,则破自法。汝阿毗昙说:有灭法、有不灭法;有欲灭法、有不欲灭法。欲灭法者,现在法将欲灭。未欲灭法者,除现在将欲灭法,余现在法及过去未来无为法,是名不欲灭法。是故无次第缘。缘缘者: “如诸佛所说,  真实微妙法,  于此无缘法,  云何有缘缘?”   佛说大乘诸法,若有色无色、有形无形、有漏无漏、有为无为等诸法相入于法性,一切皆空无相无缘。譬如众流入海同为一味。实法可信,随宜所说不可为实,是故无缘缘。增上缘者: “诸法无自性,  故无有有相;  说有是事故,  是事有不然。”   经说十二因缘,是事有故是事有。此则不然。何以故?诸法从众缘生故自无定性,自无定性故无有有相。有相无故,何得言是事有故是事有?是故无增上缘,佛随凡夫分别有无故说。复次: “略广因缘中,  求果不可得;  因缘中若无,  云何从缘出?”   略者,于和合因缘中无果。广者,于一一缘中亦无果。若略广因缘中无果,云何言果从因缘出?复次: “若谓缘无果,  而从缘中出;  是果何不从,  非缘中而出?”   若因缘中求果不可得,何故不从非缘出?如泥中无瓶,何故不从乳中出?复次: “若果从缘生,  是缘无自性,  从无自性生,  何得从缘生?  果不从缘生,  不从非缘生,  以果无有故,  缘非缘亦无。”   果从众缘生,是缘无自性。若无自性则无法,无法何能生?是故果不从缘生。不从非缘生者,破缘故说非缘。实无非缘法,是故不从非缘生。若不从二生,是则无果。无果故,缘非缘亦无。   中论观去来品第二(二十五偈)   问曰:世间眼见三时有作:已去、未去、去时。以有作故,当知有诸法。   答曰: “已去无有去,  未去亦无去,  离已去未去,  去时亦无去。”   已去无有去,已去故。若离去有去业,是事不然。未去亦无去,未有去法故。去时名半去半未去,不离已去、未去故。   问曰: “动处则有去,  此中有去时,  非已去未去,  是故去时去。”   随有作业处,是中应有去。眼见去时中有作业、已去中作业已灭、未去中未有作业,是故当知去时有去。   答曰: “云何于去时,  而当有去法?  若离于去法,  去时不可得。”   去时有去法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离去法去时不可得。若离去法有去时者,应去时中有去,如器中有果。复次: “若言去时去,  是人则有咎;  离去有去时,  去时独去故。”   若谓已去未去中无去、去时实有去者,是人则有咎。若离去法有去时,则不相因待。何以故?若说去时有去,是则为二;而实不尔,是故不得言离去有去时。复次: “若去时有去,  则有二种去:  一谓为去时,  二谓去时去。”   若谓去时有去,是则有过,所谓有二去:一者因去有去时;二者去时中有去。   问曰:若有二去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若有二去法,  则有二去者;  以离于去者,  去法不可得。”   若有二去法,则有二去者。何以故?因去法有去者故。一人有二去二去者,此则不然,是故去时亦无去。   问曰:离去者无去法,可尔。今三时中定有去者。   答曰: “若离于去者,  去法不可得;  以无去法故,  何得有去者?”   若离于去者,则去法不可得。今云何于无去法中言三时定有去者?复次: “去者则不去,  不去者不去;  离去不去者,  无第三去者。”   无有去者。何以故?若有去者,则有二种:若去者、若不去者。若离是二,无第三去者。   问曰:若去者去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若言去者去,  云何有此义?  若离于去法,  去者不可得。”   若谓定有去者用去法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离去法,去者不可得故。若离去者定有去法,则去者能用去法;而实不尔。复次: “若去者有去,  则有二种去:  一谓去者去,  二谓去法去。”   若言去者用去法,则有二过,于一去者中而有二去:一以去法成去者、二以去者成去法。去者成已然后用去法,是事不然。是故先三时中谓定有去者用去法,是事不然。复次: “若谓去者去,  是人则有咎,  离去有去者,  说去者有去。”   若人说去者能用去法,是人则有咎,离去法有去者。何以故?说去者用去法,是为先有去者后有去法。是事不然,是故三时中无有去者。复次,若决定有去、有去者,应有初发。而于三时中求发不可得。何以故? “已去中无发,  未去中无发,  去时中无发,  何处当有发?”   何以故三时中无发? “未发无去时,  亦无有已去,  是二应有发,  未去何有发?  无去无未去,  亦复无去时,  一切无有发,  何故而分别?”   若人未发则无去时亦无已去;若有发当在二处:去时、已去中。二俱不然,未去时未有发故。未去中何有发?发无故无去,无去故无去者,何得有已去、未去、去时。   问曰:若无去、无去者,应有住、住者。答曰: “去者则不住,  不去者不住,  离去不去者,  何有第三住?”   若有住、有住者,应去者住、若不去者住。若离此二,应有第三住。是事不然。去者不住,去未息故,与去相违名为住。不去者亦不住。何以故?因去法灭故有住,无去则无住。离去者不去者,更无第三住者。若有第三住者,即在去者、不去者中。以是故,不得言去者住。复次: “去者若当住,  云何有此义?  若当离于去,  去者不可得。”   汝谓去者住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离去法,去者不可得。若去者在去相,云何当有住?去住相违故。复次: “去未去无住,  去时亦无住,  所有行止法,  皆同于去义。”   若谓去者住,是人应在去时、已去、未去中住。三处皆无住,是故汝言去者有住,是则不然。如破去法、住法,行、止亦如是。行者,如从谷子相续至芽茎叶等。止者,谷子灭故芽茎叶灭。相续故名行,断故名止。又如无明缘诸行乃至老死是名行,无明灭故诸行等灭是名止。   问曰:汝虽种种门破去去者、住住者,而眼见有去住。   答曰:肉眼所见不可信。若实有去去者,为以一法成?为以二法成?二俱有过。何以故? “去法即去者,  是事则不然;  去法异去者,  是事亦不然。”   若去法、去者一,是则不然,异亦不然。   问曰:一、异有何过?   答曰: “若谓于去法,  即为是去者;  作者及作业,  是事则为一。  若谓于去法,  有异于去者;  离去者有去,  离去有去者。”   如是二俱有过。何以故?若去法即是去者,是则错乱,破于因缘。因去有去者,因去者有去。又去名为法,去者名为人,人常法无常。若一者,则二俱应常、二俱无常。一中有如是等过。若异者则相违。未有去法应有去者,未有去者应有去法,不相因待,一法灭应一法在。异中有如是等过。复次: “去去者是二,  若一异法成,  二门俱不成,  云何当有成?”   若去者、去法有,若以一法成、若以异法成,二俱不可得;先已说无第三法成。若谓有成,应说因缘。无去无去者,今当更说。 “因去知去者,  不能用是去;  先无有去法,  故无去者去。”   随以何去法知去者?是去者不能用是去法。何以故?是去法未有时无有去者,亦无去时、已去、未去。如先有人、有城邑,得有所起。去法、去者则不然,去者因去法成,去法因去者成故。复次: “因去知去者,  不能用异去,  于一去者中,  不得二去故。”   随以何去法知去者,是去者不能用异去法。何以故?一去者中二去法不可得故。复次: “决定有去者,  不能用三去;  不决定去者,  亦不用三去。  去法定不定,  去者不用三,  是故去去者,  所去处皆无。”   决定者,名本实有,不因去法生。去法名身动。三种名未去、已去、去时。若决定有去者,离去法应有去者,不应有住,是故说决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。若去者不决定,不决定名本实无,以因去法得名去者,以无去法故不能用三去。因去法故有去者,若先无去法则无去者。云何言不决定去者用三去?如去者,去法亦如是。若先离去者决定有去法,则不因去者有去法,是故去者不能用三去法。若决定无去法,去者何所用?如是思惟观察,去法、去者、所去处,是法皆相因待。因去法有去者,因去者有去法,因是二法则有可去处,不得言定有、不得言定无,是故决定知,三法虚妄,空无所有,但有假名,如幻如化。   中论观六情品第三(八偈)   问曰:经中说有六情,所谓: “眼耳及鼻舌、  身意等六情,  此眼等六情,  行色等六尘。”   此中眼为内情、色为外尘,眼能见色,乃至意为内情、法为外尘,意能知法。   答曰:无也。何以故? “是眼则不能,  自见其己体;  若不能自见,  云何见余物?”   是眼不能见自体。何以故?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他。眼若是见相,亦应自见亦应见他。而实不尔,是故偈中说“若眼不自见,何能见余物?”   问曰:眼虽不能自见,而能见他。如火能烧他,不能自烧。   答曰: “火喻则不能,  成于眼见法;  去未去去时,  已总答是事。”   汝虽作火喻,不能成眼见法。是事〈去来品〉中已答,如已去中无去、未去中无去、去时中无去;如已烧、未烧、烧时俱无有烧,如是已见、未见、见时俱无见相。复次: “见若未见时,  则不名为见;  而言见能见,  是事则不然。”   眼未对色则不能见,尔时不名为见,因对色名为见。是故偈中说“未见时无见”,云何以见能见?复次二处俱无见法。何以故? “见不能有见,  非见亦不见;  若已破于见,  则为破见者。”   见不能见,先已说过故。非见亦不见,无见相故。若无见相,云何能见?见法无故,见者亦无。何以故?若离见有见者,无眼者亦应以余情见。若以见见,则见中有见相。见者无见相,是故偈中说“若已破于见,则为破见者。”复次: “离见不离见,  见者不可得;  以无见者故,  何有见可见?”   若有见,见者则不成;若无见,见者亦不成。见者无故,云何有见可见?若无见者,谁能用见法分别外色?是故偈中说“以无见者故,何有见可见?”复次: “见可见无故,  识等四法无;  四取等诸缘,  云何当得有?”   见、可见法无故,识、触、受、爱四法皆无。以无爱等故,四取等十二因缘分亦无。复次: “耳鼻舌身意,  声及闻者等,  当知如是义,  皆同于上说。”   如见、可见法空,属众缘故无决定。余耳等五情声等五尘,当知亦同见可见法,义同故不别说。   中论观五阴品第四(九偈)   问曰:经说有五阴。是事云何?   答曰: “若离于色因,  色则不可得;  若当离于色,  色因不可得。”   色因者,如布因缕,除缕则无布,除布则无缕。布如色,缕如因。   问曰:若离色因有色,有何过?   答曰: “离色因有色,  是色则无因;  无因而有法,  是事则不然。”   如离缕有布,布则无因。无因而有法,世间所无有。   问曰:佛法、外道法、世间法中皆有无因法。佛法有三无为,无为常故无因。外道法中虚空、时、方、神、微尘、涅槃等。世间法虚空、时、方等。是三法无处不有故名为常,常故无因。汝何以说无因法世间所无?   答曰:此无因法但有言说,思惟分别则皆无。若法从因缘有,不应言无因。若无因缘,则如我说。   问曰:有二种因:一者作因、二者言说因。是无因法无作因,但有言说因,令人知故。   答曰:虽有言说因,是事不然。虚空如六种中破,余事后当破。复次现事尚皆可破,何况微尘等不可见法?是故说无因法世间所无。   问曰:若离色有色因,有何过?   答曰: “若离色有因,  则是无果因;  若言无果因,  则无有是处。”   若除色果但有色因者,即是无果因。   问曰:若无果有因,有何咎?   答曰:无果有因,世间所无。何以故?以果故名为因。若无果,云何名因?复次若因中无果者,物何以不从非因生?是事如〈破因缘品〉中说。是故无有无果因。复次: “若已有色者,  则不用色因;  若无有色者,  亦不用色因。”   二处有色因,是则不然。若先因中有色,不名为色因;若先因中无色,亦不名为色因。   问曰:若二处俱不然,但有无因色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无因而有色,  是事终不然。  是故有智者,  不应分别色。”   若因中有果、因中无果,此事尚不可得,何况无因有色。是故言“无因而有色,是事终不然。是故有智者,不应分别色。”分别名凡夫,以无明爱染贪着色,然后以邪见生分别戏论,说因中有果、无果等。今此中求色不可得,是故智者不应分别。复次: “若果似于因,  是事则不然;  果若不似因,  是事亦不然。”   若果与因相似,是事不然,因细果粗故。因果色力等各异,如布似缕则不名布,缕多布一故。不得言因果相似。若因果不相似,是亦不然。如麻缕不成绢,粗缕无出细布,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。二义不然,故无色、无色因。 “受阴及想阴、  行阴识阴等,  其余一切法,  皆同于色阴。”   四阴及一切法,亦应如是思惟破。又今造论者欲赞美空义故而说偈: “若人有问者,  离空而欲答,  是则不成答,  俱同于彼疑。  若人有难问,  离空说其过,  是不成难问,  俱同于彼疑。”   若人论议时各有所执,离于空义而有问答者,皆不成问答,俱亦同疑。如人言:“瓶是无常。”问者言:“何以故无常?”答言:“从无常因生故。”此不名答。何以故?因缘中亦疑,不知为常、为无常?是为同彼所疑。问者若欲说其过,不依于空而说诸法无常,则不名问难。何以故?汝因无常破我常,我亦因常破汝无常。若实无常则无业报,眼耳等诸法念念灭,亦无有分别。有如是等过,皆不成问难,同彼所疑。若依空破常者,则无有过。何以故?此人不取空相故。是故若欲问答,尚应依于空法,何况欲求离苦寂灭相者。◎   ◎中论观六种品第五(八偈)   问曰:六种各有定相,有定相故则有六种。   答曰: “空相未有时,  则无虚空法;  若先有虚空,  即为是无相。”   若未有虚空相先有虚空法者,虚空则无相。何以故?无色处名虚空相。色是作法无常,若色未生,未生则无灭,尔时无虚空相。因色故有无色处,无色处名虚空相。   问曰:若无相有虚空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是无相之法,  一切处无有;  于无相法中,  相则无所相。”   若于常无常法中,求无相法不可得。如论者言,是有是无,云何知各有相?故生住灭是有为相,无生住灭是无为相。虚空若无相,则无虚空。若谓先无相、后相来相者,是亦不然。若先无相,则无法可相。何以故? “有相无相中,  相则无所住;  离有相无相,  余处亦不住。”   如有峰有角、尾端有毛、颈下垂𩑶,是名牛相。若离是相则无牛。若无牛,是诸相无所住。是故说于无相法中相则无所相。有相中相亦不住,先有相故。如水相中火相不住,先有自相故。复次若无相中相住者,则为无因,无因名为无法,而有相相、可相,常相因待故。离有相无相法,更无第三处可相。是故偈中说“离有相无相余,处亦不住。”复次: “相法无有故,  可相法亦无;  可相法无故,  相法亦复无。”   相无所住故,则无可相法;可相法无故,相法亦无。何以故?因相有可相,因可相有相,共相因待故。 “是故今无相,  亦无有可相;  离相可相已,  更亦无有物。”   于因缘中本末推求,相、可相决定不可得。是二不可得故,一切法皆无。一切法皆摄在相、可相二法中,或相为可相、或可相为相。如火以烟为相,烟亦复以火为相。   问曰:若无有有,应当有无。   答曰: “若使无有有,  云何当有无?  有无既已无,  知有无者谁?”   凡物若自坏、若为他坏,名为无。无不自有,从有而有。是故言“若使无有有,云何当有无?”眼见耳闻尚不可得,何况无物。   问曰:以无有有故无亦无,应当有知有无者。   答曰:若有知者,应在有中、应在无中?有无既破,知者亦同破。 “是故知虚空,  非有亦非无,  非相非可相,  余五同虚空。”   如虚空种种求相不可得,余五种亦如是。   问曰   虚空不在初、不在后。何以先破?   答曰:地、水、火、风众缘和合,故易破。识以苦乐因故知无常变异,故易破。虚空无如是相,但凡夫悕望为有,是故先破。复次虚空能持四大,四大因缘有识,是故先破根本,余者自破。   问曰:世间人尽见诸法是有是无,汝何以独与世间相违,言无所见?   答曰: “浅智见诸法,  若有若无相,  是则不能见,  灭见安隐法。”   若人未得道,不见诸法实相,爱见因缘故种种戏论。见法生时谓之为有,取相言有;见法灭时谓之为断,取相言无。智者见诸法生即灭无见,见诸法灭即灭有见,是故于一切法虽有所见,皆如幻如梦,乃至无漏道见尚灭,何况余见。是故若不见灭、见安隐法者,则见有见无。   中论观染染者品第六(十偈)   问曰:经说贪欲、瞋恚、愚痴是世间根本。贪欲有种种名,初名爱、次名著、次名染、次名淫欲、次名贪欲,有如是等名字。此是结使,依止众生众生名染者,贪欲名染法。有染法、染者故,则有贪欲。余二亦如是,有瞋则有瞋者、有痴则有痴者。以此三毒因缘起三业,三业因缘起三界,是故有一切法。   答曰:经虽说有三毒名字,求实不可得。何以故? “若离于染法,  先自有染者,  因是染欲者,  应生于染法;  若无有染者,  云何当有染?  若有若无染,  染者亦如是。”   若先定有染者,则不更须染,染者先已染故。若先定无染者,亦复不应起染,要当先有染者然后起染。若先无染者,则无受染者。染法亦如是,若先离人定有染法,此则无因,云何得起?似如无薪火。若先定无染法则无有染者,是故偈中说“若有若无染,染者亦如是。”   问曰:若染法、染者先后相待生,是事不可得者。若一时生,有何咎?答曰: “染者及染法,  俱成则不然;  染者染法俱,  则无有相待。”   若染法、染者一时成,则不相待,不因染者有染法。不因染法有染者,是二应常,已无因成故。若常则多过,无有解脱法。复次今当以一异法破染法、染者。何以故? “染者染法一,  一法云何合?  染者染法异,  异法云何合?”   染法、染者,若以一法合、若以异法合。若一则无合。何以故?一法云何自合?如指端不能自触。若以异法合,是亦不可。何以故?以异成故。若各成竟,不须复合,虽合犹异。复次一异俱不可。何以故? “若一有合者,  离伴应有合;  若异有合者,  离伴亦应合。”   若染、染者一,强名为合者,应离余因缘而有染、染者。复次若一,亦不应有染、染者二名,染是法、染者是人。若人法为一,是则大乱。若染、染者各异而言合者,则不须余因缘而有合。若异而合者,虽远亦应合。   问曰:一不合,可尔;眼见异法共合。   答曰: “若异而有合,  染染者何事?  是二相先异,  然后说合相。”   若染、染者先有决定异相而后合者,是则不合。何以故?是二相先已异,而后强说合。复次: “若染及染者,  先各成异相,  既已成异相,  云何而言合?”   若染、染者先各成别相,汝今何以强说合相?复次: “异相无有成,  是故汝欲合;  合相竟无成,  而复说异相。”   汝已染、染者异相不成故,复说合相。合相中有过,染、染者不成。汝为成合相故,复说异相。汝自已为定,而所说不定。何以故? “异相不成故,  合相则不成;  于何异相中,  而欲说合相?”   以此中染、染者异相不成故,合相亦不成。汝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?复次: “如是染染者,  非合不合成;  诸法亦如是,  非合不合成。”   如染,恚痴亦如是。如三毒,一切烦恼、一切法亦如是。非先非后、非合非散等,因缘所成。◎ 中论卷第一 大正新修大藏经第 30 册 No. 1564 中论 中论卷第二   龙树菩萨造梵志青目释  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  ◎观三相品第七(三十五偈)   问曰:经说有为法有三相:生、住、灭。万物以生法生、以住法住、以灭法灭,是故有诸法。   答曰:不尔。何以故?三相无决定故。是三相为是有为能作有为相?为是无为能作有为相?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 “若生是有为,  则应有三相;  若生是无为,  何名有为相?”   若生是有为,应有三相生住灭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共相违故。相违者,生相应生法、住相应住法、灭相应灭法。若法生时,不应有住、灭相违法。一时则不然,如明闇不俱。以是故,生不应是有为法;住、灭相亦应如是。   问曰:若生非有为,若是无为,有何咎?   答曰:若生是无为,云何能为有为法作相。何以故?无为法无性故。因灭有为名无为,是故说不生不灭名无为相,更无自相。是故无法,不能为法作相,如兔角龟毛等不能为法作相。是故生非无为;住、灭亦如是。复次: “三相若聚散,  不能有所相;  云何于一处,  一时有三相?”   是生、住、灭相,若一一能为有为法作相?若和合能与有为法作相?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若谓一一者,于一处中或有有相、或有无相,生时无住、灭,住时无生、灭,灭时无生、住。若和合者,共相违法,云何一时俱?若谓三相更有三相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 “若谓生住灭,  更有有为相,  是即为无穷,  无即非有为。”   若谓生、住、灭更有有为相,生更有生、有住、有灭。如是三相,复应更有相,若尔则无穷。若更无相,是三相则不名有为法,亦不能为有为法作相。   问曰:汝说三相为无穷。是事不然。生、住、灭虽是有为,而非无穷。何以故? “生生之所生,  生于彼本生,  本生之所生,  还生于生生。”  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:一法、二生、三住、四灭、五生生、六住住、七灭灭。是七法中,本生除自体,能生六法。生生能生本生,本生能生生生,是故三相虽是有为,而非无穷。   答曰: “若谓是生生,  能生于本生;  生生从本生,  何能生本生?”  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,是生生则不名从本生生。何以故?是生生从本生生,云何能生本生。复次: “若谓是本生,  能生于生生;  本生从彼生,  何能生生生?”  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者,是本生不名从生生生。何以故?是本生从生生生,云何能生生生?生生法应生本生。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,生生未有自体,何能生本生?是故本生不能生生生。   问曰:是生生生时,非先非后能生本生,但生生生时能生本生。   答曰:不然。何以故? “若生生生时,  能生于本生;  生生尚未有,  何能生本生?”  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可尔,而实未有,是故生生生时不能生本生。复次: “若本生生时,  能生于生生;  本生尚未有,  何能生生生?”   若谓是本生生时能生生生可尔,而实未有,是故本生生时不能生生生。   问曰: “如灯能自照,  亦能照于彼;  生法亦如是,  自生亦生彼。”   如灯入于闇室,照了诸物亦能自照。生亦如是,能生于彼亦能自生。   答曰:不然。何以故? “灯中自无闇,  住处亦无闇,  破闇乃名照,  无闇则无照。”   灯体自无闇,明所及处亦无闇,明闇相违故。破闇故名照,无闇则无照,何得言灯自照亦照彼?   问曰:是灯非未生有照,亦非生已有照,但灯生时能自照亦照彼。   答曰: “云何灯生时,  而能破于闇?  此灯初生时,  不能及于闇。”   灯生时名半生半未生,灯体未成就,云何能破闇?又灯不能及闇,如人得贼乃名为破。若谓灯虽不到闇而能破闇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 “灯若未及闇,  而能破闇者,  灯在于此间,  则破一切闇。”   若灯有力,不到闇而能破者。此处燃灯,应破一切处闇,俱不及故。复次灯不应自照、照彼。何以故? “若灯能自照,  亦能照于彼;  闇亦应自闇,  亦能闇于彼。”   若灯与闇相违故,能自照亦照于彼。闇与灯相违故,亦应自蔽蔽彼。若闇与灯相违,不能自蔽蔽彼。灯与闇相违,亦不应自照亦照彼。是故灯喻非也。破生因缘未尽故,今当更说。 “此生若未生,  云何能自生?  若生已自生,  生已何用生?”   是生自生时,为生已生?为未生生?若未生生,则是无法,无法何能自生?若谓生已生,则为已成,不须复生,如已作不应更作。若已生、若未生,是二俱不生,故无生。汝先说生如灯,能自生亦生彼,是事不然;住、灭亦如是。复次: “生非生已生,  亦非未生生,  生时亦不生,  去来中已答。”   生名众缘和合有生,已生中无作故无生,未生中无作故无生。生时亦不然,离生法生时不可得、离生时生法亦不可得、云何生时生?是事〈去来〉中已答。已生法不可生。何以故?生已复生,如是展转则为无穷,如作已复作。复次若生已更生者,以何生法生?是生相未生。而言生已生者,则自违所说。何以故?生相未生而汝谓生。若未生谓生者,法或可生已而生、或可未生而生。汝先说生已生,是则不定。复次如烧已不应复烧、去已不应复去,如是等因缘故,生已不应生。未生法亦不生。何以故?法若未生则不应与生缘和合,若不与生缘和合则无法生。若法未与生缘和合而生者,应无作法而作、无去法而去、无染法而染、无恚法而恚、无痴法而痴。如是则皆破世间法,是故未生法不生。复次若未生法生者,世间未生法皆应生,一切凡夫未生菩提今应生菩提,不坏法阿罗汉无有烦恼今应生烦恼,兔等无角今皆应生。但是事不然,是故未生法亦不生。   问曰:未生法不生者,以未有缘、无作、无作者、无时、无方等故不生。若有缘、有作、有作者、有时、有方等和合故,未生法生。是故若说一切未生法皆不生,是事不尔。   答曰:若法有缘、有时、有方等和合则生者,先有亦不生、先无亦不生、有无亦不生。三种先已破,是故生已不生。未生亦不生、生时亦不生。何以故?已生分不生,未生分亦不生,如先答。复次若离生有生时者,应生时生。但离生无生时,是故生时亦不生。复次若言生时生者,则有二生过:一以生故名生时;二以生时中生。二皆不然。无有二法,云何有二生?是故生时亦不生。复次生法未发则无生时,生时无故生何所依?是故不得言生时生。如是推求,生已无生、未生无生、生时无生,无生故生不成,生不成故住、灭亦不成。生、住、灭不成,故有为法不成。是故偈中说去未去去时中已答。   问曰:我不定言生已生、未生生、生时生,但众缘和合故有生。   答曰:汝虽有是说,此则不然。何以故? “若谓生时生,  是事已不成;  云何众缘合,  尔时而得生?”   生时生已种种因缘破,汝今何以更说众缘和合故有生?若众缘具足、不具足,皆与生同破。复次: “若法众缘生,  即是寂灭性;  是故生生时,  是二俱寂灭。”   众缘所生法,无自性故寂灭,寂灭名为无。此无彼无相,断言语道、灭诸戏论。众缘名,如因缕有布、因蒲有席。若缕自有定相,不应从麻出。若布自有定相,不应从缕出。而实从缕有布、从麻有缕,是故缕亦无定性、布亦无定性。如燃、可燃因缘和合成,无有自性,可燃无故燃亦无、燃无故可燃亦无。一切法亦如是,是故从众缘生法无自性,无自性故空,如野马无实。是故偈中说生与生时二俱寂灭,不应说生时生。汝虽种种因缘欲成生相,皆是戏论,非寂灭相。   问曰:定有三世别异。未来世法得生,因缘即生。何故言无生?答曰: “若有未生法,  说言有生者,  此法先已有,  更复何用生?”   若未来世中有未生法而生,是法先已有,何用更生?有法不应更生。   问曰:未来虽有,非如现在相,以现在相故说生。   答曰:现在相未来中无,若无,云何言未来生法生;若有,不名未来,应名现在,现在不应更生。二俱无生,故不生。复次汝谓生时生亦能生彼。今当更说。 “若言生时生,  是能有所生;  何得更有生,  而能生是生?”   若生生时能生彼,是生谁复能生? “若谓更有生,  生生则无穷,  离生生有生,  法皆能自生。”   若生更有生,生则无穷。若是生更无生而自生者,一切法亦皆能自生,而实不尔。复次: “有法不应生,  无亦不应生,  有无亦不生,  此义先已说。”   凡所有生,为有法有生?为无法有生?为有无法有生?是皆不然,是事先已说。离此三事更无有生,是故无生。复次: “若诸法灭时,  是时不应生;  法若不灭者,  终无有是事。”   若法灭相,是法不应生。何以故?二相相违故。一是灭相,知法是灭。一是生相,知法是生。二相相违法,一时则不然,是故灭相法不应生。   问曰:若灭相法不应生,不灭相法应生。   答曰:一切有为法念念灭故,无不灭法。离有为,无有决定无为法。无为法但有名字,是故说不灭法,终无有是事。   问曰:若法无生,应有住。   答曰: “不住法不住,  住法亦不住,  住时亦不住,  无生云何住?”   不住法不住,无住相故。住法亦不住。何以故?已有住故。因去故有住,若住法先有,不应更住。住时亦不住,离住、不住更无住时,是故亦不住。如是一切处求住不可得故,即是无生。若无生,云何有住?复次: “若诸法灭时,  是则不应住;  法若不灭者,  终无有是事。”   若法灭相,是法无有住相。何以故?一法中有二相相违故,一是灭相、二是住相。一时一处有住灭相,是事不然,是故不得言灭相法有住。   问曰:若法不灭,应有住。   答曰:无有不灭法。何以故? “所有一切法,  皆是老死相,  终不见有法,  离老死有住。”   一切法生时无常,常随逐无常有二:名老及死。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,故无住时。复次: “住不自相住,  亦不异相住;  如生不自生,  亦不异相生。”   若有住法,为自相住?为他相住?二俱不然。若自相住,则为是常。一切有为法从众缘生,若住法自住,则不名有为。住若自相住,法亦应自相住。如眼不能自见,住亦如是。若异相住,则住更有住,是则无穷。复次见异法生异相,不得不因异法而有异相,异相不定故。因异相而住者,是事不然。   问曰:若无住,应有灭。   答曰:无。何以故? “法已灭不灭,  未灭亦不灭,  灭时亦不灭,  无生何有灭?”   若法已灭则不灭,以先灭故。未灭亦不灭,离灭相故。灭时亦不灭,离二更无灭时。如是推求,灭法即是无生,无生何有灭?复次: “法若有住者,  是则不应灭;  法若不住者,  是亦不应灭。”   若法定住则无有灭。何以故?由有住相故。若住法灭,则有二相:住相、灭相。是故不得言住中有灭,如生死不得一时有。若法不住,亦无有灭。何以故?离住相故。若离住相则无法,无法云何灭?复次: “是法于是时,  不于是时灭;  是法于异时,  不于异时灭。”   若法有灭相,是法为自相灭?为异相灭?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如乳不于乳时灭。随有乳时,乳相定住故。非乳时亦不灭,若非乳不得言乳灭。复次: “如一切诸法,  生相不可得;  以无生相故,  即亦无灭相。”   如先推求,一切法生相不可得,尔时即无灭相,破生故无生,无生云何有灭?若汝意犹未已,今当更说破灭因缘。 “若法是有者,  是即无有灭;  不应于一法,  而有有无相。”   诸法有时,推求灭相不可得。何以故?云何一法中亦有亦无相?如光影不同处。复次: “若法是无者,  是即无有灭;  譬如第二头,  无故不可断。”   法若无者则无灭相,如第二头、第三手,无故不可断。复次: “法不自相灭,  他相亦不灭;  如自相不生,  他相亦不生。”   如先说生相,生不自生亦不从他生。若以自体生,是则不然,一切物皆从众缘生。如指端不能自触,如是生不能自生。从他生亦不然。何以故?生未有故,不应从他生。是生无故无自体,自体无故他亦无,是故从他生亦不然。灭法亦如是,不自相灭、不他相灭。复次: “生住灭不成,  故无有有为;  有为法无故,  何得有无为?”   汝先说有生、住、灭相故有有为,以有有为故有无为。今以理推求,三相不可得,云何得有有为?如先说,无有无相法,有为法无故,何得有无为?无为相名不生不住不灭。止有为相故名无为相,无为自无别相,因是三相有无为相。如火为热相、地为坚相、水为冷相,无为则不然。   问曰:若是生、住、灭毕竟无者,云何论中得说名字?   答曰: “如幻亦如梦,  如乾闼婆城,  所说生住灭,  其相亦如是。”   生、住、灭相无有决定,凡人贪着谓有决定。诸贤圣怜愍欲止其颠倒,还以其所著名字为说,语言虽同其心则异。如是说生、住、灭相,不应有难。如幻化所作,不应责其所由,不应于中有忧喜想,但应眼见而已。如梦中所见不应求实,如乾闼婆城日出时现而无有实,但假为名字不久则灭。生、住、灭亦如是,凡夫分别为有,智者推求则不可得。   中论观作作者品第八(十二偈)   问曰:现有作、有作者、有所用作法,三事和合故有果报,是故应有作者、作业。   答曰:上来品品中破一切法皆无有余。如破三相,三相无故无有有为,有为无故无无为。有为无为无故,一切法尽无作、作者。若是有为,有为中已破。若是无为,无为中已破。不应复问。汝着心深故而复更问,今当复答。 “决定有作者,  不作决定业;  决定无作者,  不作无定业。”   若先定有作者、定有作业,则不应作。若先定无作者、定无作业,亦不应作。何以故? “决定业无作,  是业无作者;  定作者无作,  作者亦无业。”   若先决定有作业,不应更有作者;又离作者应有作业。但是事不然。若先决定有作者,不应更有作业;又离作业应有作者。但是事不然。是故决定作者、决定作业,不应有作。不决定作者、不决定作业,亦不应有作。何以故?本来无故。有作者、有作业尚不能作,何况无作者、无作业。复次: “若定有作者,  亦定有作业,  作者及作业,  即堕于无因。”   若先定有作者、定有作业,汝谓作者有作,即为无因,离作业有作者、离作者有作业,则不从因缘有。   问曰:若不从因缘有作者、有作业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若堕于无因,  则无因无果,  无作无作者,  无所用作法。  若无作等法,  则无有罪福,  罪福等无故,  罪福报亦无。  若无罪福报,  亦无有涅槃,  诸可有所作,  皆空无有果。”   若堕于无因,一切法则无因无果。能生法名为因、所生法名为果,是二即无。是二无故,无作、无作者亦无所用作法,亦无罪福。罪福无故,亦无罪福果报及涅槃道。是故不得从无因生。   问曰:若作者不定,而作不定业,有何咎?   答曰:一事无尚不能起作业,何况二事都无。譬如化人以虚空为舍,但有言说,而无作者、作业。   问曰:若无作者、无作业,不能有所作;今有作者、有作业,应有作。   答曰: “作者定不定,  不能作二业,  有无相违故,  一处则无二。”   作者定不定,不能作定不定业。何以故?有无相违故,一处不应有二。有是决定、无是不决定,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?复次: “有不能作无,  无不能作有,  若有作作者,  其过如先说。”   若有作者而无业,何能有所作?若无作者而有业,亦不能有所作。何以故?如先说。有中若先有业,作者复何所作?若先无业,云何可得作?如是则破罪福等因缘果报。是故偈中说“有不能作无,无不能作有,若有作作者,其过如先说。”复次: “作者不作定,  亦不作不定,  及定不定业,  其过如先说。”   定业已破,不定业亦破,定不定业亦破;今欲一时总破,故说是偈,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种业。今三种作者,亦不能作业。何以故? “作者定不定、  亦定亦不定,  不能作于业,  其过如先说。”   作者定、不定、亦定亦不定,不能作于业。何以故?如先三种过因缘。此中应广说,如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,皆不可得。   问曰:若言无作、无作者,则复堕无因。   答曰:是业从众缘生,假名为有,无有决定。不如汝所说。何以故? “因业有作者,  因作者有业,  成业义如是,  更无有余事。”   业先无决定,因人起业;因业有作者,作者亦无决定。因有作业,名为作者,二事和合故得成作、作者。若从和合生则无自性,无自性故空,空则无所生。但随凡夫忆想分别故,说有作业有作者;第一义中无作业、无作者。复次: “如破作作者,  受受者亦尔,  及一切诸法,  亦应如是破。”   如作、作者不得相离,不相离故不决定,无决定故无自性。受受者亦如是,受名五阴身,受者是人,如是离人无五阴、离五阴无人,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。余一切法亦应如是破。◎   ◎中论观本住品第九(十二偈)   问曰:有人言: “眼耳等诸根,  苦乐等诸法,  谁有如是事?  是则名本住。  若无有本住,  谁有眼等法?  以是故当知,  先已有本住。”   眼耳鼻舌身命等诸根,名为眼耳等根。苦受、乐受、不苦不乐受、想、思、忆念等心心数法,名为苦乐等法。有论师言:先未有眼等法,应有本住。因是本住,眼等诸根得增长。若无本住,身及眼等诸根,为因何生而得增长?答曰: “若离眼等根,  及苦乐等法,  先有本住者,  以何而可知?”   若离眼耳等根、苦乐等法先有本住者,以何可说?以何可知?如外法瓶衣等,以眼等根得知;内法以苦乐等根得知。如经中说:可坏是色相,能受是受相,能识是识相。汝说离眼耳苦乐等先有本住者,以何可知说有是法?   问曰:有论师言:出入息、视眴、寿命、思惟、苦乐、憎爱、动发等是神相。若无有神,云何有出入息等相?是故当知,离眼耳等根、苦乐等法先有本住。   答曰:是神若有,应在身内,如壁中有柱;若在身外,如人被铠。若在身内,身则不可坏,神常在内故。是故言神在身内,但有言说,虚妄无实。若在身外覆身如铠者,身应不可见,神细密覆故。亦应不可坏,而今实见身坏。是故当知,离苦乐等先无余法。若谓断臂时神缩在内不可断者,断头时亦应缩在内不应死,而实有死。是故知离苦乐等先有神者,但有言说虚妄无实。复次若言身大则神大、身小则神小,如灯大则明大、灯小则明小者,如是神则随身不应常。若随身者,身无则神无,如灯灭则明灭。若神无常,则与眼耳苦乐等同。是故当知,离眼耳等先无别神。复次如风狂病人不得自在,不应作而作。若有神是诸作主者,云何言不得自在?若风狂病不恼神者,应离神别有所作。如是种种推求,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无本住。若必谓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有本住者,无有是事。何以故? “若离眼耳等,  而有本住者;  亦应离本住,  而有眼耳等。”   若本住离眼耳等根、苦乐等法先有者,今眼耳等根、苦乐等法亦应离本住而有。   问曰:二事相离可尔,但使有本住。   答曰: “以法知有人,  以人知有法;  离法何有人?  离人何有法?”   法者,眼耳苦乐等。人者,是本住。汝谓以有法故知有人、以有人故知有法。今离眼耳等法何有人?离人何有眼耳等法?复次: “一切眼等根,  实无有本住;  眼耳等诸根,  异相而分别。”   眼耳等诸根、苦乐等诸法,实无有本住。因眼缘色生眼识,以和合因缘知有眼耳等诸根,不以本住故知。是故偈中说“一切眼等根,实无有本住”,眼耳等诸根,各自能分别。问曰: “若眼等诸根,  无有本住者,  眼等一一根,  云何能知尘?”   若一切眼耳等诸根、苦乐等诸法无本住者,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尘?眼耳等诸根无思惟,不应有知。而实知尘,当知离眼耳等诸根,更有能知尘者。   答曰:若尔者,为一一根中各有知者?为一知者在诸根中?二俱有过。何以故? “见者即闻者,  闻者即受者,  如是等诸根,  则应有本住。”   若见者即是闻者、闻者即是受者,则是一神。如是眼等诸根应先有本住。色声香等无有定知者,或可以眼闻声,如人有六向随意见闻。若闻者、见者是一,于眼等根随意见闻,但是事不然。 “若见闻各异,  受者亦各异,  见时亦应闻,  如是则神多。”   若见者、闻者、受者各异,则见时亦应闻。何以故?离见者有闻者故。如是鼻舌身中,神应一时行。若尔者,人一而神多,以一切根一时知诸尘。而实不尔,是故见者、闻者、受者不应俱用。复次: “眼耳等诸根,  苦乐等诸法,  所从生诸大,  彼大亦无神。”   若人言离眼耳等诸根、苦乐等诸法别有本住,是事已破。今于眼耳等所因四大,是四大中亦无本住。   问曰:若眼耳等诸根、苦乐等诸法,无有本住可尔。眼耳等诸根、苦乐等诸法应有。   答曰: “若眼耳等根,  苦乐等诸法,  无有本住者,  眼等亦应无。”   若眼耳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者,谁有此眼耳等?何缘而有?是故眼耳等亦无。复次: “眼等无本住,  今后亦复无,  以三世无故,  无有无分别。”   思惟推求本住,于眼等先无,今后亦无。若三世无,即是无生寂灭。不应有难:若无本住,云何有眼等?如是问答、戏论则灭。戏论灭故,诸法则空。   中论观燃可燃品第十(十六偈)   问曰:应有受、受者,如燃、可燃,燃是受者、可燃是受,所谓五阴。   答曰: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燃、可燃俱不成故。燃、可燃若以一法成,若以二法成,二俱不成。   问曰:且置一异法。若言无燃、可燃,今云何以一异相破?如兔角龟毛,无故不可破。世间眼见实有事,而后可思惟。如有金,然后可烧可锻。若无燃、可燃,不应以一异法思惟。若汝许有一异法,当知有燃、可燃。若许有者,则为已有。   答曰:随世俗法言说,不应有过。燃、可燃若说一若说异,不名为受。若离世俗言说,则无所论。若不说燃、可燃,云何能有所破?若无所说,则义不可明。如有论者破破有无,必应言有无,不以称有无故而受有无。是以随世间言说故无咎。若口有言便是受者,汝言破即为自破,燃、可燃亦如是。虽有言说亦复不受,是故以一异法思惟燃、可燃,二俱不成。何以故? “若燃是可燃,  作作者则一;  若燃异可燃,  离可燃有燃。”   燃是火、可燃是薪。作者是人、作是业。若燃、可燃一,则作、作者亦应一。若作、作者一,则陶师与瓶一。作者是陶师、作是瓶,陶师非瓶、瓶非陶师,云何为一?是以作、作者不一;故燃、可燃亦不一。若谓一不可则应异。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若燃与可燃异,应离可燃别有燃。分别是可燃、是燃,处处离可燃应有燃。而实不尔,是故异亦不可。复次: “如是常应燃,  不因可燃生;  则无燃火功,  亦名无作火。”   若燃、可燃异,则燃不待可燃而常燃。若常燃者则自住其体、不待因缘,人功则空。人功者,将护火令燃。是功现有,是故知火不异可燃。   复次若燃异可燃,燃即无作。离可燃,火何所然?若尔者,火则无作。无作火,无有是事。   问曰:云何火不从因缘生,人功亦空?   答曰: “燃不待可燃,  则不从缘生;  火若常燃者,  人功则应空。”   燃、可燃若异,则不待可燃有燃。若不待可燃有然,则无相因法,是故不从因缘生。复次若燃异可燃,则应常燃。若常燃者,应离可燃别见有燃,更不须人功。何以故? “若汝谓燃时,  名为可燃者;  尔时但有薪,  何物燃可燃?”   若谓先有薪,烧时名可燃者,是事不尔。若离燃别有可燃者,云何言燃时名可燃?复次: “若异则不至,  不至则不烧,  不烧则不灭,  不灭则常住。”   若燃异可燃,则燃不应至可燃。何以故?不相待成故。若燃不相待成,则自住其体,何用可燃?是故不至。若不至,则不燃可燃。何以故?无有不至而能烧故。若不烧则无灭,应常住自相。是事不尔。   问曰: “燃与可燃异,  而能至可燃;  如此至彼人,  彼人至此人。”   燃与可燃异,而能至可燃;如男至于女,如女至于男。   答曰: “若谓燃可燃,  二俱相离者,  如是燃则能,  至于彼可燃。”   若离燃有可燃、若离可燃有燃,各自成者,如是则应燃至可燃。而实不尔。何以故?离燃无可燃、离可燃无燃故。今离男有女、离女有男,是故汝喻非也。喻不成故,燃不至可燃。   问曰:燃、可燃相待而有,因可燃有燃、因燃有可燃,二法相待成。   答曰: “若因可燃燃,  因燃有可燃,  先定有何法,  而有燃可燃?”   若因可燃而燃成,亦应因燃可燃成。是中若先定有可燃,则因可燃而燃成。若先定有燃,则因燃可燃成。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,则先有可燃而后有燃,不应待燃而有可燃。何以故?可燃在先、燃在后故。若燃不燃可燃,是则可燃不成;又可燃不在余处,离于燃故。若可燃不成,燃亦不成。若先燃后有可燃,燃亦有如是过。是故燃、可燃二俱不成。复次: “若因可燃燃,  则燃成复成;  是为可燃中,  则为无有燃。”  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,则燃成已复成。何以故?燃自住于燃中。若燃不自住其体,从可燃成者,无有是事。是故有是燃从可燃成,今则燃成复成,有如是过。复有可燃无燃过。何以故?可燃离燃自住其体故。是故燃可燃相因待,无有是事。复次: “若法因待成,  是法还成待;  今则无因待,  亦无所成法。”   若法因待成,是法还成本因待。如是决定则无二事。如因可燃而成燃,还因于燃而成可燃,是则二俱无定。无定故,不可得。何以故? “若法有待成,  未成云何待?  若成已有待,  成已何用待?”   若法因待成,是法先未成,未成则无,无则云何有因待?若是法先已成,已成何用因待?是二俱不相因待,是故汝先说燃,可燃相因待成,无有是事。是故: “因可燃无燃,  不因亦无燃;  因燃无可燃,  不因无可燃。”   今因待可燃,燃不成;不因待可燃,燃亦不成。可燃亦如是。因燃、不因燃,二俱不成,是过先已说。复次: “燃不余处来,  燃处亦无燃,  可燃亦如是,  余如去来说。”   燃不于余方来入可燃,可燃中亦无燃,析薪求燃不可得故。可燃亦如是,不从余处来入燃中,燃中亦无可燃。如燃已不燃,未燃不燃、燃时不燃,是义如〈去来〉中说。是故: “可燃即非然,  离可燃无燃;  燃无有可燃,  燃中无可燃,  可燃中无燃。”   可燃即非燃。何以故?先已说作、作者一过故。离可燃无燃,有常燃等过故。燃无有可燃、燃中无可燃、可燃中无燃,以有异过故,三皆不成。   问曰:何故说燃、可燃?   答曰:如因可燃有燃,如是因受有受者。受名五阴,受者名人。燃可燃不成故,受受者亦不成。何以故? “以燃可燃法,  说受受者法,  及以说瓶衣,  一切等诸法。”   如可燃非燃,如是受非受者,作作者一过故。又离受无受者,异不可得故。以异过故,三皆不成。如受受者,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说,无生毕竟空。是故: “若人说有我,  诸法各异相;  当知如是人,  不得佛法味。”   诸法从本已来无生,毕竟寂灭相,是故品末说是偈。若人说我相,如犊子部众说:不得言色即是我、不得言离色是我,我在第五不可说藏中。如萨婆多部众说:诸法各各相,是善、是不善、是无记。是有漏、无漏、有为、无为等别异。如是等人不得诸法寂灭相,以佛语作种种戏论。   中论观本际品第十一(八偈)   问曰:《无本际经》说:众生往来生死,本际不可得。是中说有众生、有生死。以何因缘故而作是说?   答曰: “大圣之所说,  本际不可得,  生死无有始,  亦复无有终。”   圣人有三种:一者外道五神通;二者阿罗汉辟支佛;三者得神通大菩萨。佛于三种中最上,故言大圣。佛所言说,无不是实说。生死无始。何以故?生死初后不可得,是故言无始。汝谓若无初后,应有中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 “若无有始终,  中当云何有?  是故于此中,  先后共亦无。”   因中、后故有初,因初、中故有后。若无初无后,云何有中?生死中无初、中、后,是故说先后共不可得。何以故? “若使先有生,  后有老死者;  不老死有生,  不生有老死。  若先有老死,  而后有生者;  是则为无因,  不生有老死。”   生死众生,若先生、渐有老而后有死者,则生无老死。法应生有老死、老死有生。又不老死而生,是亦不然;又不因生有老死。若先老死后生,老死则无因,生在后故;又不生,何有老死?若谓生老死先后不可,谓一时成者,是亦有过。何以故? “生及于老死,  不得一时共;  生时则有死,  是二俱无因。”   若生老死一时,则不然。何以故?生时即有死故。法应生时有、死时无,若生时有死,是事不然。若一时生,则无有相因。如牛角一时出则不相因。是故: “若使初后共,  是皆不然者,  何故而戏论,  谓有生老死?”   思惟生老死三皆有过故,即无生,毕竟空。汝今何故贪着戏论生老死,谓有决定相?复次: “诸所有因果,  相及可相法,  受及受者等,  所有一切法,  非但于生死,  本际不可得,  如是一切法,  本际皆亦无。”   一切法者,所谓因果相可相、受及受者等,皆无本际,非但生死无本际。以略开示故,说生死无本际。   中论观苦品第十二(十偈)   有人说曰: “自作及他作,  共作无因作,  如是说诸苦,  于果则不然。”   有人言:苦恼自作;或言他作;或言亦自作亦他作;或言无因作,于果皆不然。于果皆不然者,众生以众缘致苦,厌苦欲求灭。不知苦恼实因缘有四种谬,是故说于果皆不然。何以故? “苦若自作者,  则不从缘生,  因有此阴故,  而有彼阴生。”   若苦自作,则不从众缘生,自名从自性生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因前五阴有后五阴生,是故苦不得自作。   问曰:若言此五阴作彼五阴者,则是他作。   答曰: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 “若谓此五阴,  异彼五阴者,  如是则应言,  从他而作苦。”   若此五阴与彼五阴异,彼五阴与此五阴异者应从他作。如缕与布异者,应离缕有布。若离缕无布者,则布不异缕。如是彼五阴异此五阴者,则应离此五阴有彼五阴。若离此五阴无彼五阴者,则此五阴不异彼五阴,是故不应言苦从他作。   问曰:自作者,是人人自作苦、自受苦。   答曰: “若人自作苦,  离苦何有人?  而谓于彼人,  而能自作苦。”   若谓人自作苦者,离五阴苦,何处别有人而能自作苦?应说是人,而不可说,是故苦非人自作。若谓人不自作苦,他人作苦与此人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 “若苦他人作,  而与此人者;  若当离于苦,  何有此人受?”   若他人作苦与此人者,离五阴无有此人受。复次: “苦若彼人作,  持与此人者;  离苦何有人,  而能授于此?”   若谓彼人作苦授与此人者,离五阴苦,何有彼人作苦持与此人?若有者,应说其相。复次: “自作若不成,  云何彼作苦?  若彼人作苦,  即亦名自作。”   种种因缘彼自作苦不成,而言他作苦。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此彼相待故。若彼作苦,于彼亦名自作苦。自作苦先已破,汝受自作苦不成故,他作亦不成。复次: “苦不名自作,  法不自作法,  彼无有自体,  何有彼作苦?”   自作苦不然。何以故?如刀不能自割。如是法不能自作法,是故不能自作。他作亦不然。何以故?离苦无彼自性。若离苦有彼自性者,应言彼作苦,彼亦即是苦,云何苦自作苦?   问曰:若自作、他作不然,应有共作。   答曰: “若此彼苦成,  应有共作苦;  此彼尚无作,  何况无因作!”   自作、他作犹尚有过,何况无因作。无因多过,如〈破作作者品〉中说。复次: “非但说于苦,  四种义不成;  一切外万物,  四义亦不成。”   佛法中虽说五受阴为苦,有外道人谓苦受为苦,是故说不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,外万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亦不成。   中论观行品第十三(九偈)   问曰: “如佛经所说,  虚诳妄取相,  诸行妄取故,  是名为虚诳。”   佛经中说,虚诳者,即是妄取相;第一实者,所谓涅槃,非妄取相。以是经说故,当知有诸行虚诳妄取相。   答曰: “虚诳妄取者,  是中何所取?  佛说如是事,  欲以示空义。”   若妄取相法即是虚诳者,是诸行中为何所取?佛如是说,当知说空义。   问曰:云何知一切诸行皆是空?   答曰:一切诸行虚妄相故空。诸行生灭不住,无自性故空。诸行名五阴,从行生故。五阴名行,是五阴皆虚妄无有定相。何以故?如婴儿时色非匍匐时色、匍匐时色非行时色、行时色非童子时色、童子时色非壮年时色、壮年时色非老年时色。如色念念不住故,分别决定性不可得。婴儿色为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,为异,二俱有过。何以故?若婴儿色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者,如是则是一色皆为婴儿,无有匍匐乃至老年。又如泥团常是泥团,终不作瓶。何以故?色常定故。若婴儿色异匍匐色者,则婴儿不作匍匐、匍匐不作婴儿。何以故?二色异故。如是童子、少年、壮年、老年色不应相续有,失亲属法无父无子。若尔者,唯有婴儿应得父,余则匍匐乃至老年不应有分。是故二俱有过。   问曰:色虽不定,婴儿色灭已,相续更生乃至老年色,无有如上过。   答曰:婴儿色相续生者,为灭已相续生?为不灭相续生?若婴儿色灭,云何有相续?以无因故。如虽有薪可燃,火灭故无有相续。若婴儿色不灭而相续者,则婴儿色不灭,常住本相亦无相续。   问曰:我不说灭不灭故相续生,但说不住相似生,故言相续生。   答曰:若尔者,则有定色而更生,如是应有千万种色。但是事不然,如是亦无相续。如是一切处求色无有定相,但以世俗言说故有。如芭蕉树求实不可得,但有皮叶。如是智者求色相念念灭,更无实色可得,不住色形色相。相似次第生难可分别,如灯炎分别定色不可得,从是定色更有色生不可得。是故色无性故空,但以世俗言说故有。受亦如是,智者种种观察,次第相似故生灭难可别知,如水流相续,但以觉故说三受在身。是故当知,受同色说。想因名相生,若离名相则不生。是故佛说,分别知名字相故名为想。非决定先有,从众缘生无定性,无定性故如影随形。因形有影、无形则无影,影无决定性。若定有者,离形应有影。而实不尔,是故从众缘生,无自性故不可得。想亦如是,但因外名相,以世俗言说故有。识因色声香味触等、眼耳鼻舌身等生,以眼等诸根别异故,识有别异。是识为在色、为在眼、为在中间?无有决定。但生已识尘识此人、识彼人。知此人识为即是知彼人识。为异是二,难可分别。如眼识,耳识亦难可分别。以难分别故,或言一或言异,无有决定分别,但从众缘生故,眼等分别故空无自性。如伎人含一珠出已复示人则生疑,为是本珠、为更有异?识亦如是,生已更生,为是本识、为是异识?是故当知,识不住故无自性,虚诳如幻。诸行亦如是。诸行者,身、口、意。行有二种:净、不净。何等为不净?恼众生、贪着等,名不净。不恼众生、实语、不贪着等,名净,或增或减。净行者,在人中、欲天、色天、无色天受果报已则减,还作故名增。不净行者亦如是,在地狱、畜生、饿鬼、阿修罗中受果报已则减,还作故名增。是故诸行有增有减故不住。如人有病,随宜将适病则除愈,不将适病则还集。诸行亦如是,有增有减故不决定,但以世俗言说故有,因世谛故得见第一义谛。所谓无明缘诸行,从诸行有识着,识着故有名色,从名色有六入,从六入有触,从触有受,从受有爱,从爱有取,从取有有,从有有生,从生有老、死、忧悲苦恼、恩爱别、苦怨憎会苦等,如是诸苦皆以行为本。佛以世谛故说,若得第一义谛生真智慧者则无明息,无明息故诸行亦不集,诸行不集故见谛所断身见、疑、戒取等断,及思惟所断贪、恚、色染、无色染、调戏无明亦断。以是断故一一分灭,所谓无明、诸行、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、爱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忧悲苦恼恩爱别苦怨憎会苦等皆灭。以是灭故,五阴身毕竟灭更无有余,唯但有空。是故佛欲示空义故,说诸行虚诳。复次诸法无性故虚诳,虚诳故空。如偈说: “诸法有异故,  知皆是无性;  无性法亦无,  一切法空故。”   诸法无有性。何以故?诸法虽生,不住自性,是故无性。如婴儿定住自性者,终不作匍匐乃至老年。而婴儿次第相续有异相现,匍匐乃至老年,是故说见诸法异相故知无性。   问曰:若诸法异相无性,即有无性法,有何咎?   答曰:若无性,云何有法?云何有相?何以故?无有根本故。但为破性,故说无性。是无性法若有者,不名一切法空;若一切法空,云何有无性法?   问曰: “诸法若无性,  云何说婴儿,  乃至于老年,  而有种种异?”   诸法若无性则无有异相,而汝说有异相,是故有诸法性。若无诸法性,云何有异相?   答曰: “若诸法有性,  云何而得异?  若诸法无性,  云何而有异?”   若诸法决定有性,云何可得异?性名决定有,不可变异。如真金不可变,又如暗性不变为明、明性不变为暗。复次: “是法则无异,  异法亦无异,  如壮不作老,  老亦不作壮。”   若法有异者,则应有异相。为即是法异?为异法异?是二不然。若即是法异,则老应作老;而老实不作老。若异法异者,老与壮异,壮应作老;而壮实不作老。二俱有过。   问曰:若法即异,有何咎?如今眼见年少经日月岁数则老。   答曰: “若是法即异,  乳应即是酪;  离乳有何法,  而能作于酪?”   若是法即异者,乳应即是酪,更不须因缘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乳与酪有种种异故。乳不即是酪,是故法不即异。若谓异法为异者,是亦不然,离乳更有何物为酪?如是思惟,是法不异、异法亦不异,是故不应偏有所执。   问曰:破是、破异犹有空在,空即是法。   答曰: “若有不空法,  则应有空法;  实无不空法,  何得有空法?”   若有不空法,相因故应有空法。而上来种种因缘破不空法,不空法无故则无相待,无相待故何有空法?   问曰:汝说不空法无故空法亦无。若尔者,即是说空但无相待,故不应有执。若有对应有相待、若无对则无相待,相待无故则无相,无相故则无执。如是即为说空。   答曰: “大圣说空法,  为离诸见故;  若复见有空,  诸佛所不化。”   大圣为破六十二诸见,及无明、爱等诸烦恼故说空。若人于空复生见者,是人不可化。譬如有病须服药可治,若药复为病则不可治。如火从薪出以水可灭,若从水生为用何灭?如空是水,能灭诸烦恼火,有人罪重贪着心深,智慧钝故于空生见,或谓有空、或谓无空,因有无还起烦恼。若以空化此人者,则言我久知是空,若离是空则无涅槃道。如经说,离空无相无作门得解脱者,但有言说。◎   ◎中论观合品第十四(八偈)   说曰:上〈破根品〉中说见、所见、见者皆不成。此三事无异法故则无合。无合义今当说。问曰:何故眼等三事无合?   答曰: “见可见见者,  是三各异方;  如是三法异,  终无有合时。”   见是眼根、可见是色尘、见者是我,是三事各在异处,终无合时。异处者,眼在身内,色在身外,我者或言在身内、或言遍一切处,是故无合。复次若谓有见法,为合而见、不合而见?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若合而见者,随有尘处应有根有我。但是事不然,是故不合。若不合而见者,根我尘各在异处亦应有见,而不见。何以故?如眼根在此,不见远处瓶,是故二俱不见。   问曰:我、意、根、尘四事合,故有知生,能知瓶衣等万物,是故有见、可见、见者。   答曰:是事〈根品〉中已破,今当更说。汝说四事合故知生,是知为见瓶衣等物已生、为未见而生?若见已生者,知则无用。若未见而生者,是则未合。云何有知生?若谓四事一时合而知生,是亦不然。若一时生则无相待。何以故?先有瓶、次见、后知生,一时则无先后。知无故,见、可见、见者亦无。如是诸法如幻如梦无有定相,何得有合?无合故空。复次: “染与于可染,  染者亦复然,  余入余烦恼,  皆亦复如是。”   如见、可见、见者无合故,染、可染、染者亦应无合。如说见、可见、见者三法,则说闻、可闻、闻者余入等。如说染、可染、染者,则说瞋、可瞋、瞋者余烦恼等。复次: “异法当有合,  见等无有异,  异相不成故,  见等云何合?”   凡物皆以异故有合,而见等异相不可得,是故无合。复次: “非但见等法,  异相不可得;  所有一切法,  皆亦无异相。”   非但见、可见、见者等三事异相不可得,一切法皆无异相。   问曰:何故无有异相?   答曰: “异因异有异,  异离异无异;  若法从因出,  是法不异因。”   汝所谓异,是异因异法故名为异。离异法不名为异。何以故?若法从众缘生,是法不异因,因坏果亦坏故。如因梁椽等有舍,舍不异梁椽,梁椽等坏舍亦坏故。   问曰:若有定异法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若离从异异,  应余异有异;  离从异无异,  是故无有异。”   若离从异有异法者,则应离余异有异法。而实离从异无有异法,是故无余异。如离五指异有拳,异者拳异,应于瓶等异物有异。今离五指异,拳异不可得,是故拳异于瓶等无有异法。   问曰:我经说,异相不从众缘生,分别总相故有异相,因异相故有异法。   答曰: “异中无异相,  不异中亦无;  无有异相故,  则无此彼异。”   汝言分别总相故有异相,因异相故有异法。若尔者,异相从众缘生,如是即说众缘法,是异相离异法不可得故。异相因异法而有,不能独成。今异法中无异相。何以故?先有异法故,何用异相?不异法中亦无异相。何以故?若异相在不异法中,不名不异法。若二处俱无,即无异相,异相无故此彼法亦无。复次,异法无故亦无合。 “是法不自合,  异法亦不合,  合者及合时,  合法亦皆无。”   是法自体不合,以一故,如一指不自合。异法亦不合,以异故,异事已成不须合故。如是思惟,合法不可得。是故说合者、合时、合法皆不可得。◎ 中论卷第二 大正新修大藏经第 30 册 No. 1564 中论 ◎中论卷第三   龙树菩萨造梵志青目释  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  观有无品第十五(十一偈)   问曰:诸法各有性,以有力用故,如瓶有瓶性、布有布性,是性众缘合时则出。   答曰: “众缘中有性,  是事则不然;  性从众缘出,  即名为作法。”   若诸法有性,不应从众缘出。何以故?若从众缘出,即是作法,无有定性。   问曰:若诸法性从众缘作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性若是作者,  云何有此义?  性名为无作,  不待异法成。”   如金杂铜则非真金,如是若有性,则不须众缘,若从众缘出,当知无真性。又性若决定,不应待他出,非如长短、彼此,无定性故待他而有。问曰:诸法若无自性,应有他性。   答曰: “法若无自性,  云何有他性?  自性于他性,  亦名为他性。”   诸法性众缘作故,亦因待成,故无自性。若尔者,他性于他亦是自性,亦从众缘生相待故,亦无。无故,云何言诸法从他性生?他性亦是自性故。   问曰:若离自性、他性有诸法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离自性他性,  何得更有法?  若有自他性,  诸法则得成。”   汝说离自性、他性有法者,是事不然。若离自性他性,则无有法。何以故?有自性、他性法则成,如瓶体是自性、依物是他性。   问曰:若以自性、他性破有者,今应有无。   答曰: “有若不成者,  无云何可成?  因有有法故,  有坏名为无。”   若汝已受有不成者,亦应受无亦无。何以故?有法坏败故名无,是无因有坏而有。复次: “若人见有无,  见自性他性;  如是则不见,  佛法真实义。”   若人深着诸法,必求有见。若破自性则见他性,若破他性则见有,若破有则见无,若破无则迷惑。若利根着心薄者,知灭诸见安隐故,更不生四种戏论,是人则见佛法真实义。是故说上偈。复次: “佛能灭有无,  如化迦旃延,  经中之所说,  离有亦离无。”   《删陀迦旃延经》中,佛为说正见义离有离无。若诸法中少决定有者,佛不应破有,无若破有,则人谓为无。佛通达诸法相故,说二俱无。是故汝应舍有无见。复次: “若法实有性,  后则不应异;  性若有异相,  是事终不然。”   若诸法决定有性,终不应变异。何以故?若定有自性,不应有异相,如上真金喻。今现见诸法有异相故,当知无有定相。复次: “若法实有性,  云何而可异?  若法实无性,  云何而可异?”   若法定有性,云何可变异?若无性,则无自体,云何可变异?复次: “定有则着常,  定无则着断;  是故有智者,  不应著有无。”   若法定有有相,则终无无相,是即为常。何以故?如说三世者,未来中有法相,是法来至现在,转入过去,不舍本相,是则为常。又说因中先有果,是亦为常。若说定有无,是无必先有今无,是则为断灭,断灭名无相续因。由是二见,即远离佛法。   问曰:何故因有生常见、因无生断见?   答曰: “若法有定性,  非无则是常;  先有而今无,  是则为断灭。”   若法性定有,则是有相非无相,终不应无。若无则非有,即为无法,先已说过故,如是则堕常见。若法先有,败坏而无者,是名断灭。何以故?有不应无故,汝谓有无各有定相故。若有断常见者,则无罪福等,破世间事,是故应舍。   中论观缚解品第十六(十偈)   问曰:生死非都无根本,于中应有众生往来、若诸行往来。汝以何因缘故,说众生及诸行尽空,无有往来?   答曰: “诸行往来者,  常不应往来,  无常亦不应,  众生亦复然。”   诸行往来六道生死中者,为常相往来?为无常相往来?二俱不然。若常相往来者,则无生死相续,以决定故、自性住故。若以无常往来者,亦无往来生死相续,以不决定故、无自性故。若众生往来者,亦有如是过。复次: “若众生往来,  阴界诸入中,  五种求尽无,  谁有往来者?”   生死阴界入即是一义。若众生于此阴界入中往来者,是众生于〈燃可燃品〉中五种求不可得,谁于阴界入中而有往来者?复次: “若从身至身,  往来即无身;  若其无有身,  则无有往来。”   若众生往来,为有身往来?为无身往来?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若有身往来,从一身至一身,如是则往来者无身。又若先已有身,不应复从身至身。若先无身则无有,若无有云何有生死往来?   问曰:经说有涅槃灭一切苦,是灭应诸行灭、若众生灭。   答曰: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 “诸行若灭者,  是事终不然;  众生若灭者,  是事亦不然。”   汝说若诸行灭、若众生灭,是事先已答,诸行无有性,众生亦种种推求生死往来不可得,是故诸行不灭,众生亦不灭。   问曰:若尔者则无缚无解,根本不可得故。   答曰: “诸行生灭相,  不缚亦不解;  众生如先说,  不缚亦不解。”   汝谓诸行及众生有缚解者,是事不然。诸行念念生灭故,不应有缚解。众生先说五种推求不可得,云何有缚解?复次: “若身名为缚,  有身则不缚,  无身亦不缚,  于何而有缚?”   若谓五阴身名为缚,若众生先有五阴,则不应缚。何以故?一人有二身故。无身亦不应缚。何以故?若无身则无五阴,无五阴则空,云何可缚?如是第三更无所缚。复次: “若可缚先缚,  则应缚可缚;  而先实无缚,  余如去来答。”   若谓可缚先有缚,则应缚可缚。而实离可缚先无缚,是故不得言众生有缚。或言,众生是可缚、五阴是缚;或言,五阴中诸烦恼是缚、余五阴是可缚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若离五阴先有众生者,则应以五阴缚众生,而实离五阴无别众生。若离五阴别有烦恼者,则应以烦恼缚五阴,而实离五阴无别烦恼。复次如〈去来品〉中说,已去不去、未去不去、去时不去,如是未缚不缚、缚已不缚、缚时不缚。复次亦无有解。何以故? “缚者无有解,  无缚亦无解,  缚时有解者,  缚解则一时。”   缚者无有解。何以故?已缚故。无缚亦无解。何以故?无缚故。若谓缚时有解,则缚解一时,是事不然,又缚解相违故。   问曰:有人修道现入涅槃得解脱,云何言无?   答曰: “若不受诸法,  我当得涅槃;  若人如是者,  还为受所缚。”   若人作是念:我离受得涅槃。是人即为受所缚。复次: “不离于生死,  而别有涅槃,  实相义如是,  云何有分别?”   诸法实相第一义中,不说离生死别有涅槃。如经说,涅槃即生死、生死即涅槃。如是诸法实相中,云何言是生死、是涅槃?   中论观业品第十七(三十三偈)   问曰:汝虽种种破诸法,而业决定有,能令一切众生受果报。如经说,一切众生皆随业而生,恶者入地狱、修福者生天、行道者得涅槃,是故一切法不应空。所谓业者: “人能降伏心,  利益于众生,  是名为慈善,  二世果报种。”   人有三毒,为恼他故生行。善者先自灭恶,是故说降伏其心利益他人。利益他者,行布施、持戒、忍辱等,不恼众生,是名利益他,亦名慈善福德,亦名今世后世乐果种子。复次: “大圣说二业,  思与从思生,  是业别相中,  种种分别说。”   大圣略说业有二种:一者思、二者从思生,是二业如阿毗昙中广说。 “佛所说思者,  所谓意业是;  所从思生者,  即是身口业。”   思是心数法,诸心数法中能发起、有所作,故名业。因是思故起外身口业。虽因余心心数法有所作,但思为所作本,故说思为业。是业今当说相。 “身业及口业,  作与无作业,  如是四事中,  亦善亦不善。  从用生福德,  罪生亦如是,  及思为七法,  能了诸业相。”   口业者,四种口业。身业者,三种身业。是七种业有二种差别,有作、有无作。作时名作业,作已常随逐生,名无作业。是二种有善、不善。不善名不止恶,善名止恶。复有从用生福德,如施主施受者,若受者受用,施主得二种福:一从施生;二从用生。如人以箭射人,若箭杀人,有二种罪:一者从射生;二者从杀生。若射不杀,射者但得射罪,无杀罪。是故偈中说罪福从用生,如是名为六种业。第七名思,是七种即是分别业相。是业有今世、后世果报,是故决定有业、有果报故,诸法不应空。   答曰: “业住至受报,  是业即为常;  若灭即无业,  云何生果报?”   业若住至受果报,即为是常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业是生灭相,一念尚不住,何况至果报!若谓业灭,灭则无,云何能生果报?   问曰: “如芽等相续,  皆从种子生,  从是而生果,  离种无相续。  从种有相续,  从相续有果,  先种后有果,  不断亦不常。  如是从初心,  心法相续生,  从是而有果,  离心无相续。  从心有相续,  从相续有果,  先业后有果,  不断亦不常。”   如从谷有芽,从芽有茎叶等相续,从是相续而有果生。离种无相续生,是故从谷子有相续,从相续有果。先种后有果,故不断亦不常。如谷种喻,业果亦如是。初心起罪福,犹如谷种。因是心,余心心数法相续生,乃至果报。先业后果故,不断亦不常。若离业有果报,则有断常。是善业因缘果报者,所谓: “能成福德者,  是十白业道,  二世五欲乐,  即是白业报。”   白名善净。成福德因缘者,从是十白业道生,不杀、不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两舌、不恶口、不无益语、不嫉、不恚、不邪见,是名为善。从身口意生是果报者,得今世名利,后世天人中贵处生。布施恭敬等虽有种种福德,略说则摄在十善道中。   答曰: “若如汝分别,  其过则甚多,  是故汝所说,  于义则不然。”   若以业果报相续故,以谷子为喻者,其过甚多,但此中不广说。汝说谷子喻者,是喻不然。何以故?谷子有触有形,可见有相续。我思惟是事,尚未受此言,况心及业,无触无形不可见。生灭不住欲以相续,是事不然。复次从谷子有芽等相续者,为灭已相续?为不灭相续?若谷子灭已相续者,则为无因。若谷子不灭而相续者,从是谷子常生诸谷。若如是者,一谷子则生一切世间谷。是事不然,是故业果报相续则不然。   问曰: “今当复更说,  顺业果报义,  诸佛辟支佛,  贤圣所称叹。”   所谓: “不失法如券,  业如负财物,  此性则无记,  分别有四种。  见谛所不断,  但思惟所断,  以是不失法,  诸业有果报。  若见谛所断,  而业至相似,  则得破业等,  如是之过咎。  一切诸行业,  相似不相似,  一界初受身,  尔时报独生。  如是二种业,  现世受果报,  或言受报已,  而业犹故在。  若度果已灭,  若死已而灭,  于是中分别,  有漏及无漏。”   不失法者当知如券,业者如取物。是不失法,欲界系、色界系、无色界系亦不系。若分别善、不善、无记中,但是无记。是无记义,阿毗昙中广说。见谛所不断,从一果至一果,于中思惟所断。是以诸业,以不失法故果生。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,则得破业过。是事阿毗昙中广说。复次不失法者,于一界诸业相似不相似,初受身时果报独生,于现在身从业更生业。是业有二种,随重而受报。或有言,是业受报已业犹在,以不念念灭故。若度果已灭、若死已而灭者,须陀洹等度果已而灭,诸凡夫及阿罗汉死已而灭。于此中分别有漏及无漏者,从须陀洹等诸贤圣,有漏、无漏等应分别。   答曰:是义俱不离断常过,是故亦不应受。   问曰:若尔者,则无业果报。   答曰: “虽空亦不断,  虽有亦不常,  业果报不失,  是名佛所说。”   此论所说义离于断常。何以故?业毕竟空、寂灭相、自性离,有何法可断、何法可失?颠倒因缘故,往来生死亦不常。何以故?若法从颠倒起则是虚妄无实,无实故非常。复次贪着颠倒不知实相故,言业不失。此是佛所说。复次: “诸业本不生,  以无定性故;  诸业亦不灭,  以其不生故。  若业有性者,  是则名为常,  不作亦名业,  常则不可作。  若有不作业,  不作而有罪,  不断于梵行,  而有不净过。  是则破一切,  世间语言法,  作罪及作福,  亦无有差别。  若言业决定,  而自有性者,  受于果报已,  而应更复受。  若诸世间业,  从于烦恼生,  是烦恼非实,  业当何有实?”   第一义中诸业不生。何以故?无性故。以不生因缘故则不灭,非以常故不灭。若不尔者,业性应决定有。若业决定有性则为是常,若常则是不作业。何以故?常法不可作故。复次若有不作业者,则他人作罪此人受报,又他人断梵行而此人有罪,则破世俗法。若先有者,冬不应思为春事,春不应思为夏事。有如是等过。复次作福及作罪者则无有别异,起布施持戒等业名为作福,起杀盗等业名为作罪。若不作而有业,则无有分别。复次是业若决定有性,则一时受果报已复应更受。是故汝说以不失法故有业报,则有如是等过。复次若业从烦恼起,是烦恼无有决定,但从忆想分别有。若诸烦恼无实,业云何有实?何以故?因无性故业亦无性。   问曰:若诸烦恼及业无性不实,今果报身现有,应是实。   答曰: “诸烦恼及业,  是说身因缘;  烦恼诸业空,  何况于诸身。”   诸贤圣说烦恼及业是身因缘,是中爱能润生,业能生上中下好丑贵贱等果报。今诸烦恼及业,种种推求无有决定,何况诸身有决定果?随因缘故。   问曰:汝虽种种因缘破业及果报,而经说,有起业者。起业者有故,有业有果报。如说: “无明之所蔽,  爱结之所缚,  而于本作者,  不即亦不异。”   《无始经》中说,众生为无明所覆、爱结所缚,于无始生死中往来,受种种苦乐。今受者于先作者,不即是、亦不异。若即是,人作罪受牛形,则人不作牛、牛不作人。若异则失业果报,堕于无因,无因则断灭。是故今受者于先作者,不即是、亦不异。   答曰: “业不从缘生,  不从非缘生,  是故则无有,  能起于业者。  无业无作者,  何有业生果?  若其无有果,  何有受果者?”   若无业、无作业者,何有从业生果报?若无果报,云何有受果报者?业有三种:五阴中假名人是作者,是业于善恶处生,名为果报。若起业者尚无,何况有业、有果报及受果报者?   问曰:汝虽种种破业、果报及起业者,而今现见众生作业受果报。是事云何?   答曰: “如世尊神通,  所作变化人,  如是变化人,  复变作化人。  如初变化人,  是名为作者,  变化人所作,  是则名为业。  诸烦恼及业,  作者及果报,  皆如幻与梦,  如炎亦如向。”  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,是化人复化作化人。如化人,无有实事但可眼见,又化人口业说法、身业布施等,是业虽无实而可眼见。如是生死身作者及业,亦应如是知。诸烦恼者,名为三毒,分别有九十八使、九结、十缠、六垢等无量诸烦恼。业名为身、口、意业。今世后世分别有善、不善、无记,苦报、乐报、不苦不乐报。现报业生报业、后报业,如是等无量作者,名为能起诸烦恼业、能受果报者。果报名从善恶业生无记五阴,如是等诸业皆空无性,如幻如梦、如炎如向。   中论观法品第十八(十二偈)   问曰:若诸法尽毕竟空、无生无灭,是名诸法实相者,云何入?   答曰:灭我我所著故,得一切法空。无我慧名为入。   问曰:云何知诸法无我?   答曰: “若我是五阴,  我即为生灭;  若我异五阴,  则非五阴相。  若无有我者,  何得有我所?  灭我我所故,  名得无我智。  得无我智者,  是则名实观;  得无我智者,  是人为希有。  内外我我所,  尽灭无有故,  诸受即为灭,  受灭则身灭。  业烦恼灭故,  名之为解脱,  业烦恼非实,  入空戏论灭。  诸佛或说我,  或说于无我,  诸法实相中,  无我无非我。  诸法实相者,  心行言语断,  无生亦无灭,  寂灭如涅槃。  一切实非实,  亦实亦非实,  非实非非实,  是名诸佛法。  自知不随他,  寂灭无戏论,  无异无分别,  是则名实相。  若法从缘生,  不即不异因,  是故名实相,  不断亦不常。  不一亦不异,  不常亦不断,  是名诸世尊,  教化甘露味。  若佛不出世,  佛法已灭尽,  诸辟支佛智,  从于远离生。”   有人说神,应有二种:若五阴即是神、若离五阴有神。若五阴是神者,神则生灭相,如偈中说。若神是五阴,即是生灭相。何以故?生已坏败故。以生灭相故,五阴是无常。如五阴无常,生灭二法亦是无常。何以故?生灭亦生已坏败故无常。神若是五阴,五阴无常故,神亦应无常生灭相;但是事不然。若离五阴有神,神即无五阴相,如偈中说。若神异五阴,则非五阴相,而离五阴更无有法。若离五阴有法者,以何相何法而有?若谓神如虚空,离五阴而有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〈破六种品〉中已破,虚空无有法名为虚空。若谓以有信故有神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信有四种:一现事可信;二名比知可信,如见烟知有火;三名譬喻可信,如国无鍮石喻之如金;四名贤圣所说故可信,如说有地狱、有天、有郁单曰。无有见者,信圣人语故知。是神于一切信中不可得,现事中亦无,比知中亦无。何以故?比知名先见故后比类而知,如人先见火有烟,后但见烟则知有火。神义不然,谁能先见神与五阴合,后见五阴知有神?若谓有三种比知:一者如本;二者如残;三者共见。如本名先见火有烟,今见烟知如本有火。如残名如炊饭,一粒熟知余者皆熟。共见名如眼见人从此去到彼,亦见其去;日亦如是,从东方出至西方。虽不见去,以人有去相故,知日亦有去。如是苦乐憎爱觉知等,亦应有所依。如见人民,知必依王。是事皆不然。何以故?共相信先见人与去法合而至余方,后见日到余方,故知有去法。无有先见五阴与神合,后见五阴知有神,是故共相比知中亦无神。圣人所说中亦无神。何以故?圣人所说皆先眼见而后说,又诸圣人说余事可信故,当知说地狱等亦可信。而神不尔,无有先见神而后说者,是故于四信等诸信中求神不可得,求神不可得故无,是故离五阴无别神。复次〈破根品〉中见、见者、可见破故,神亦同破。又眼见粗法尚不可得,何况虚妄忆想等而有神,是故知无我。因有我故有我所,若无我则无我所,修习八圣道分,灭我我所因缘故,得无我无我所决定智慧。   又无我无我所者,于第一义中亦不可得。无我无我所者,能真见诸法。凡夫人以我我所障慧眼故,不能见实。今圣人无我我所故,诸烦恼亦灭。诸烦恼灭故,能见诸法实相。内外我我所灭故诸受亦灭,诸受灭故无量后身皆亦灭,是名说无余涅槃。   问曰:有余涅槃云何?   答曰:诸烦恼及业灭故,名心得解脱。是诸烦恼业皆从忆想分别生、无有实,诸忆想分别皆从戏论生。得诸法实相毕竟空,诸戏论则灭,是名说有余涅槃。实相法如是。诸佛以一切智观众生故,种种为说,亦说有我亦说无我。若心未熟者,未有涅槃分,不知畏罪,为是等故说有我。又有得道者,知诸法空,但假名有我,为是等故说我无咎。又有布施持戒等福德,厌离生死苦恼畏涅槃永灭,是故佛为是等说无我。诸法但因缘和合,生时空生、灭时空灭,是故说无我,但假名说有我。又得道者,知无我不堕断灭,故说无我无咎。是故偈中说,诸佛说有我,亦说于无我,若于真实中,不说我非我。   问曰:若无我是实,但以世俗故说有我,有何咎?   答曰:因破我法有无我,我决定不可得,何有无我。若决定有无我,则是断灭生于贪着。如《般若》中说菩萨有我亦非行、无我亦非行。   问曰:若不说我非我、空不空,佛法为何所说?   答曰:佛说诸法实相,实相中无语言道、灭诸心行。心以取相缘生,以先世业果报故有,不能实见诸法,是故说心行灭。   问曰:若诸凡夫心不能见实,圣人心应能见实,何故说一切心行灭?   答曰:诸法实相即是涅槃。涅槃名灭,是灭为向涅槃,故亦名为灭。若心是实,何用空等解脱门?诸禅定中,何故以灭尽定为第一?又亦终归无余涅槃。是故当知,一切心行皆是虚妄,虚妄故应灭。诸法实相者,出诸心数法,无生无灭、寂灭相,如涅槃。   问曰:经中说,诸法先来寂灭相即是涅槃。何以言如涅槃?   答曰:着法者分别法有二种:是世间、是涅槃。说涅槃是寂灭,不说世间是寂灭。此论中说一切法性空寂灭相,为着法者不解故,以涅槃为喻。如汝说涅槃相空无相寂灭无戏论,一切世间法亦如是。   问曰:若佛不说我非我,诸心行灭、言语道断者,云何令人知诸法实相?   答曰:诸佛无量方便力,诸法无决定相,为度众生或说一切实、或说一切不实、或说一切实不实、或说一切非实非不实。一切实者,推求诸法实性,皆入第一义平等一相,所谓无相。如诸流异色异味,入于大海则一色一味。一切不实者,诸法未入实相时,各各分别观皆无有实,但众缘合故有。一切实不实者,众生有三品,有上、中、下。上者观诸法相非实非不实;中者观诸法相一切实一切不实;下者智力浅故,观诸法相少实少不实,观涅槃无为法不坏故实,观生死有为法虚伪故不实。非实非不实者,为破实不实,故说非实非不实。   问曰:佛于余处说离非有非无,此中何以言非有非无是佛所说?   答曰:余处为破四种贪着故说。而此中于四句无戏论,闻佛说则得道,是故言非实非不实。   问曰:知佛以是四句因缘说,又得诸法实相者以何相可知?又实相云何?答曰:若能不随他。不随他者,若外道虽现神力说是道是非道,自信其心而不随之,乃至变身虽不知非佛,善解实相故心不可回。此中无法可取可舍故,名寂灭相。寂灭相故,不为戏论所戏论。戏论有二种,一者爱论、二者见论,是中无此二戏论。二戏论无故,无忆想分别、无别异相,是名实相。   问曰:若诸法尽空,将不堕断灭耶?又不生不灭或堕常耶?   答曰?   不然。先说实相无戏论,心相寂灭言语道断。汝今贪着取相,于实相法中见断常过。得实相者,说诸法从众缘生,不即是因亦不异因,是故不断不常。若果异因则是断,若不异因则是常。   问曰:若如是解,有何等利?   答曰:若行道者能通达如是义,则于一切法不一不异、不断不常。若能如是,即得灭诸烦恼戏论,得常乐涅槃,是故说诸佛以甘露味教化。如世间言得天甘露浆,则无老病死无诸衰恼。此实相法是真甘露味,佛说实相有三种:若得诸法实相、灭诸烦恼,名为声闻法;若生大悲发无上心,名为大乘;若佛不出世,无有佛法时,辟支佛因远离生智。若佛度众生已入无余涅槃,遗法灭尽。先世若有应得道者,少观厌离因缘,独入山林远离愦闹得道,名辟支佛。   中论观时品第十九(六偈)   问曰:应有时,以因待故成。因有过去时,则有未来、现在时;因现在时,有过去、未来时;因未来时,有过去、现在时。上中下一异等法,亦相因待故有。   答曰: “若因过去时,  有未来现在;  未来及现在,  应在过去时。”   若因过去时,有未来、现在时者,则过去时中应有未来、现在时。何以故?随所因处有法成,是处应有是法。如因灯有明成,随有灯处应有明。如是因过去时,成未来、现在时者,则过去时中应有未来、现在时。若过去时中有未来、现在时者,则三时尽名过去时。何以故?未来、现在时在过去时中故。若一切时尽过去者,则无未来、现在时,尽过去故。若无未来、现在时,亦应无过去时。何以故?过去时因未来、现在时故名过去时。如因过去时成未来、现在时,如是亦应因未来、现在时成过去时。今无未来、现在时故,过去时亦应无。是故先说,因过去时成未来、现在时,是事不然。若谓过去时中无未来、现在时,而因过去时成未来、现在时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 “若过去时中,  无未来现在;  未来现在时,  云何因过去?”   若未来、现在时不在过去时中者,云何因过去时成未来、现在时。何以故?若三时各异相,不应相因待成,如瓶衣等物各自别成不相因待。而今不因过去时,则未来、现在时不成。不因现在时,则过去、未来时不成。不因未来时,则过去、现在时不成。汝先说过去时中虽无未来、现在时,而因过去时成未来、现在时者。是事不然。   问曰:若不因过去时成未来、现在时,而有何咎?   答曰: “不因过去时,  则无未来时,  亦无现在时,  是故无二时。”   不因过去时,则不成未来、现在时。何以故?若不因过去时有现在时者,于何处有现在时?未来亦如是,于何处有未来时?是故不因过去时则无未来、现在时,如是相待有故,实无有时。 “以如是义故,  则知余二时,  上中下一异,  是等法皆无。”   以如是义故,当知余未来现在亦应无,及上中下一异等诸法亦应皆无。如因上有中下,离上则无中下。若离上有中下,则不应相因待。因一故有异、因异故有一,若一实有,不应因异而有;若异实有,不应因一而有。如是等诸法,亦应如是破。   问曰:如有岁月日须臾等差别,故知有时。   答曰: “时住不可得,  时去亦叵得,  时若不可得,  云何说时相?  因物故有时,  离物何有时?  物尚无所有,  何况当有时!”   时若不住,不应可得,时住亦无。若时不可得,云何说时相?若无时相则无时。因物生故则名时,若离物则无时。上来种种因缘破诸物,物无故,何有时?◎   ◎中论观因果品第二十(二十四偈)   问曰:众因缘和合现有果生故,当知是果从众缘和合有。   答曰: “若众缘和合,  而有果生者;  和合中已有,  何须和合生?”   若谓众因缘和合有果生,是果则和合中已有。而从和合生者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果若先有定体,则不应从和合生。   问曰:众缘和合中虽无果,而果从众缘生者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若众缘和合,  是中无果者,  云何从众缘,  和合而果生?”   若从众缘和合则果生者,是和合中无果,而从和合生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若物无自性,是物终不生。复次: “若众缘和合,  是中有果者;  和合中应有,  而实不可得。”   若从众缘和合中有果者,若色应可眼见、若非色应可意知,而实和合中果不可得。是故和合中有果,是事不然。复次: “若众缘和合,  是中无果者;  是则众因缘,  与非因缘同。”   若众缘和合中无果者,则众因缘即同非因缘。如乳是酪因缘,若乳中无酪,水中亦无酪。若乳中无酪,则与水同,不应言但从乳出。是故众缘和合中无果者,是事不然。   问曰:因为果作因已灭,而有因果。无如是咎。   答曰: “若因与果因,  作因已而灭,  是因有二体,  一与一则灭。”   若因与果作因已而灭者,是因则有二体:一谓与因;二谓灭因。是事不然,一法有二体故。是故因与果作因已而灭,是事不然。   问曰:若谓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,亦有果生,有何咎。   答曰: “若因不与果,  作因已而灭,  因灭而果生,  是果则无因。”   若是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者,则因灭已而果生,是果则无因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现见一切果,无有无因生者。是故汝说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亦有果生者,是事不然。   问曰:众缘合时而有果生者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若众缘合时,  而有果生者,  生者及可生,  则为一时俱。”   若众缘合时有果生者,则生者可生即一时俱。但是事不尔。何以故?如父子不得一时生。是故汝说众缘合时有果生者,是事不然。   问曰:若先有果生,而后众缘合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若先有果生,  而后众缘合,  此即离因缘,  名为无因果。”   若众缘未合而先有果生者,是事不然,果离因缘故则名无因果。是故汝说众缘未合时先有果生者,是事则不然。   问曰:因灭变为果者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若因变为果,  因即至于果,  是则前生因,  生已而复生。”   因有二种:一者前生;二者共生。若因灭变为果,是前生因应还更生。但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已生物不应更生。若谓是因即变为果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若即是不名为变,若变不名即是。   问曰:因不尽灭但名字灭,而因体变为果,如泥团变为瓶,失泥团名而瓶名生。   答曰:泥团先灭而有瓶生,不名为变。又泥团体不独生,瓶瓫瓮等皆从泥中出。若泥团但有名,不应变为瓶,变名如乳变为酪。是故汝说因名虽灭而变为果,是事不然。   问曰:因虽灭失而能生果,是故有果。无如是咎。   答曰: “云何因灭失,  而能生于果?  又若因在果,  云何因生果?”   若因灭失已,云何能生果?若因不灭而与果合,何能更生果?   问曰:是因遍有果而果生。   答曰: “若因遍有果,  更生何等果?  因见不见果,  是二俱不生。”   是因若不见果,尚不应生果,何况见!若因自不见果,则不应生果。何以故?若不见果,果则不随因。又未有果,云何生果?若因先见果,不应复生,果已有故。复次: “若言过去因,  而于过去果,  未来现在果,  是则终不合。  若言未来因,  而于未来果,  现在过去果,  是则终不合。  若言现在因,  而于现在果,  未来过去果,  是则终不合。”   过去果不与过去、未来、现在因合。未来果不与未来、现在、过去因合。现在果不与现在、未来、过去因合。如是三种果,终不与过去、未来、现在因合。复次: “若不和合者,  因何能生果?  若有和合者,  因何能生果?”   若因果不和合则无果,若无果云何因能生果?若谓因果和合时因能生果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若果在因中,则因中已有果,云何而复生?复次: “若因空无果,  因何能生果?  若因不空果,  因何能生果?”   若因无果者,以无果故因空,云何因生果?如人不怀妊,云何能生子?若因先有果,已有果故不应复生。复次,今当说果。 “果不空不生,  果不空不灭,  以果不空故,  不生亦不灭。  果空故不生,  果空故不灭,  以果是空故,  不生亦不灭。”   果若不空,不应生、不应灭。何以故?果若因中先决定有,更不须复生,生无故无灭,是故果不空故不生不灭。若谓果空故有生灭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果若空,空名无所有,云何当有生灭?是故说果空故不生不灭。复次,今以一异破因果。 “因果是一者,  是事终不然;  因果若异者,  是事亦不然。  若因果是一,  生及所生一;  若因果是异,  因则同非因。  若果定有性,  因为何所生?  若果定无性,  因为何所生?  因不生果者,  则无有因相,  若无有因相,  谁能有是果?  若从众因缘,  而有和合生,  和合自不生,  云何能生果?  是故果不从,  缘合不合生;  若无有果者,  何处有合法?”   是众缘和合法,不能生自体。自体无故,云何能生果?是故果不从缘合生,亦不从不合生。若无有果者,何处有合法?   中论观成坏品第二十一(二十偈)   问曰:一切世间事现是坏败相,是故有坏。   答曰: “离成及共成,  是中无有坏;  离坏及共坏,  是中亦无成。”   若有成、若无成,俱无坏。若有坏、若无坏,俱无成。何以故? “若离于成者,  云何而有坏?  如离生有死,  是事则不然。  成坏共有者,  云何有成坏?  如世间生死,  一时俱不然。  若离于坏者,  云何当有成?  无常未曾有,  不在诸法时。”   若离成,坏不可得。何以故?若离成有坏者,则不因成有坏,坏则无因,又无成法而可坏。成名众缘合,坏名众缘散,若离成有坏者,无成谁当坏?如无瓶,不得言瓶坏,是故离成无坏。若谓共成有坏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法先别成而后有合,合法不离异。若坏离异,坏则无因,是故共成亦无坏。若离坏共坏无有成者,若离坏有成,成则为常,常是不坏相。而实不见有法常不坏相,是故离坏无成。若谓共坏有成者,是亦不然。成坏相违,云何一时有?如人有发无发不得一时俱,成坏亦尔,是故共坏有成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若谓分别法者,说成中常有坏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若成中常有坏,则不应有住法;而实有住,是故若离坏共坏不应有成。复次: “成坏共无成,  离亦无有成,  是二俱不可,  云何当有成?”   若成坏共亦无成、离亦无成。若共成则二法相违,云何一时?若离则无因。二门俱不成,云何当有成?若有应说。   问曰:现有尽灭相法。是尽灭相法,亦说尽亦说不尽,如是则应有成坏。   答曰: “尽则无有成,  不尽亦无成;  尽则无有坏,  不尽亦不坏。”   诸法日夜中念念常灭尽,过去如水流不住,是则名尽。是事不可取、不可说,如野马无决定性可得。如是尽无决定性可得,云何可得分别说有成?是故言尽亦不成。成无故,亦不应有坏,是故说尽亦无有坏。又念念生灭常相续不断故名不尽,如是法决定常住不断。云何可得分别说言今是成时?是故说无尽亦无成。成无故无坏,是故说不尽亦无坏。如是推求,实事不可得,故无成无坏。   问曰:且置成坏。但令有法,有何咎?   答曰: “若离于成坏,  是亦无有法;  若当离于法,  亦无有成坏。”   离成坏无法者,若法无成无坏,是法应或无或常。而世间无有常法,汝说离成坏有法,是事不然。   问曰:若离法但有成坏,有何咎?   答曰:离法有成坏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若离法,谁成谁坏。是故离法有成坏,是事不然。复次: “若法性空者,  谁当有成坏?  若性不空者,  亦无有成坏。”   若诸法性空,空何有成坏?若诸法性不空,不空则决定有,亦不应有成坏。复次: “成坏若一者,  是事则不然;  成坏若异者,  是事亦不然。”   推求成坏一则不可得。何以故?异相故、种种分别故。又成坏异亦不可得。何以故?无有别故、亦无因故。复次: “若谓以眼见,  而有生灭者,  则为是痴妄,  而见有生灭。”   若谓以眼见有生灭者,云何以言说破?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眼见生灭者,则是愚痴颠倒故。见诸法性空、无决定、如幻如梦,但凡夫先世颠倒因缘得此眼,今世忆想分别因缘故,言眼见生灭。第一义中实无生灭,是事已于〈破相品〉中广说。复次: “从法不生法,  亦不生非法;  从非法不生,  法及于非法。”   从法不生法者,若失若至,二俱不然。从法生法,若至若失,是则无因,无因则堕断常。若已至从法生法,是法至已而名为生,则为是常,又生已更生,又亦无因生。是事不然。若已失从法生法者,是则失因,生者无因,是故从失亦不生法。从法不生非法者,非法名无所有、法名有,云何从有相生无相?是故从法不生非法。从非法不生法者,非法名为无,无云何生有?若从无生有者,是则无因,无因则有大过,是故不从非法生法。不从非法生非法者,非法名无所有,云何从无所有生无所有?如兔角不生龟毛,是故不从非法生非法。   问曰:法非法虽种种分别故无生,但法应生法。   答曰: “法不从自生,  亦不从他生,  不从自他生,  云何而有生?”   法未生时无所有故,又即自不生故,是故法不自生。若法未生则亦无他,无他故不得言从他生。又未生则无自,无自亦无他,共亦不生。若三种不生,云何从法有法生?复次: “若有所受法,  即堕于断常,  当知所受法,  为常为无常。”   受法者,分别是善是不善、常无常等,是人必堕若常见若断见。何以故?所受法应有二种:若常、若无常。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若常即堕常边,若无常即堕断边。   问曰: “所有受法者,  不堕于断常,  因果相续故,  不断亦不常。”   有人虽信受分别说诸法,而不堕断常。如经说五阴无常苦空无我,而不断灭;虽说罪福无量劫数不失,而不是常。何以故?是法因果常生灭相续故往来不绝,生灭故不常,相续故不断。   答曰: “若因果生灭,  相续而不断;  灭更不生故,  因即为断灭。”   若汝说诸法因果相续故不断不常。若灭法已灭更不复生,是则因断。若因断,云何有相续?已灭不生故。复次: “法住于自性,  不应有有无;  涅槃灭相续,  则堕于断灭。”   法决定在有相中,尔时无无相,如瓶定在瓶相,尔时无失坏相。随有瓶时无失坏相,无瓶时亦无失坏相。何以故?若无瓶则无所破,以是义故灭不可得。离灭故亦无生。何以故?生灭相因待故。又有常等过故,是故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。又汝先说因果生灭相续故,虽受诸法不堕断常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汝说因果相续故有三有相续,灭相续名涅槃。若尔者,涅槃时应堕断灭,以灭三有相续故。复次: “若初有灭者,  则无有后有;  初有若不灭,  亦无有后有。”   初有名今世有,后有名来世有。若初有灭次有后有,是即无因。是事不然,是故不得言初有灭有后有。若初有不灭,亦不应有后有。何以故?若初有未灭而有后有者,是则一时有二有。是事不然,是故初有不灭无有后有。   问曰:后有不以初有灭生、不以不灭生,但灭时生。   答曰: “若初有灭时,  而后有生者,  灭时是一有,  生时是一有。”   若初有灭时后有生者,即二有一时俱:一有是灭时,一有是生时。   问曰:灭时生时二有俱者则不然。但现见初有灭时后有生。   答曰: “若言于生灭,  而谓一时者,  则于此阴死,  即于此阴生。”   若生时灭时一时无二有,而谓初有灭时后有生者,今应随在何阴中死,即于此阴生,不应余阴中生。何以故?死者即是生者。如是死生相违法,不应一时一处。是故汝先说灭时生时一时无二有,但现见初有灭时后有生者,是事不然。复次: “三世中求有,  相续不可得,  若三世中无,  何有有相续?”   三有名欲有、色有、无色有。无始生死中不得实智故,常有三有相续。今于三世中谛求不可得。若三世中无有,当于何处有有相续?当知有有相续,皆从愚痴颠倒故有,实中则无。◎ 中论卷第三 大正新修大藏经第 30 册 No. 1564 中论 中论卷第四   龙树菩萨造梵志青目释  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  ◎观如来品第二十二(十六偈)   问曰:一切世中尊,唯有如来正遍知号为法王,一切智人是则应有。   答曰:今谛思惟,若有应取;若无何所取?何以故?如来, “非阴不离阴,  此彼不相在;  如来不有阴,  何处有如来?”   若如来实有者,为五阴是如来?为离五阴有如来?为如来中有五阴?为五阴中有如来?为如来有五阴。是事皆不然。五阴非是如来。何以故?生灭相故。五阴生灭相,若如来是五阴,如来即是生灭相。若生灭相者,如来即有无常断灭等过。又受者受法则一,受者是如来、受法是五阴。是事不然,是故如来非是五阴。离五阴亦无如来,若离五阴有如来者,不应有生灭相。若尔者,如来有常等过。又眼等诸根不能见知,但是事不然,是故离五阴亦无如来。如来中亦无五阴。何以故?若如来中有五阴,如器中有果、水中有鱼者,则为有异。若异者,即有如上常等过,是故如来中无五阴。又五阴中无如来。何以故?若五阴中有如来,如床上有人、器中有乳者,如是则有别异,如上说过,是故五阴中无如来。如来亦不有五阴。何以故?若如来有五阴,如人有子,如是则有别异。若尔者,有如上过。是事不然,是故如来不有五阴。如是五种求不可得,何等是如来?   问曰:如是义求如来不可得,而五阴和合有如来。   答曰: “阴合有如来,  则无有自性;  若无有自性,  云何因他有?”   若如来五阴和合故有,即无自性。何以故?因五阴和合有故。   问曰:如来不以自性有,但因他性有。   答曰:若无自性,云何因他性有?何以故?他性亦无自性。又无相待因故,他性不可得,不可得故不名为他。复次: “法若因他生,  是即为非我;  若法非我者,  云何是如来?”   若法因众缘生,即无有我。如因五指有拳,是拳无有自体。如是因五阴名我,是我即无自体。我有种种名,或名众生、人、天、如来等。若如来因五阴有,即无自性,无自性故无我。若无我,云何说名如来?是故偈中说“法若因他生,是即为非我;若法非我者,云何是如来?”复次: “若无有自性,  云何有他性?  离自性他性,  何名为如来?”   若无自性,他性亦不应有。因自性故名他性,此无故彼亦无,是故自性、他性二俱无。若离自性、他性,谁为如来?复次: “若不因五阴,  先有如来者,  以今受阴故,  则说为如来。  今实不受阴,  更无如来法,  若以不受无,  今当云何受?  若其未有受,  所受不名受,  无有无受法,  而名为如来。  若于一异中,  如来不可得,  五种求亦无,  云何受中有?  又所受五阴,  不从自性有,  若无自性者,  云何有他性?”   若未受五阴先有如来者,是如来今应受五阴已作如来,而实未受五阴时先无如来,今云何当受?又不受五阴者,五阴不名为受,无有无受而名为如来。又如来一异中求不可得,五阴中五种求亦不可得。若尔者,云何于五阴中说有如来?又所受五阴,不从自性有。若谓从他性有。若不从自性有。云何从他性有?何以故?以无自性故,又他性亦无。复次: “以如是义故,  受空受者空,  云何当以空,  而说空如来?”   以是义思惟,受及受者皆空。若受空者,云何以空受而说空如来?   问曰:汝谓受空、受者空,则定有空耶?   答曰?   不然。何以故? “空则不可说,  非空不可说,  共不共叵说,  但以假名说。”   诸法空则不应说,诸法不空亦不应说,诸法空不空亦不应说,非空非不空亦不应说。何以故?但破相违故以假名说。如是正观思惟,诸法实相中不应以诸难为难。何以故? “寂灭相中无,  常无常等四;  寂灭相中无,  边无边等四。”   诸法实相如是微妙寂灭,但因过去世起四种邪见:世间有常、世间无常、世间常无常、世间非常非无常;寂灭中尽无。何以故?诸法实相毕竟清净不可取,空尚不受,何况有四种见。四种见皆因受生,诸法实相无所因受。四种见皆以自见为贵、他见为贱,诸法实相无有此彼。是故说寂灭中无四种见。如因过去世有四种见,因未来世有四种见亦如是。世间有边、世间无边、世间有边无边、世间非有边非无边。   问曰:若如是破如来者,则无如来耶?   答曰: “邪见深厚者,  则说无如来;  如来寂灭相,  分别有亦非。”   邪见有二种:一者破世间乐;二者破涅槃道。破世间乐者是粗邪见,言无罪无福,无如来等贤圣。起是邪见,舍善为恶,则破世间乐。破涅槃道者,贪著于我,分别有无,起善灭恶。起善故得世间乐,分别有无故不得涅槃。是故若言无如来者,是深厚邪见,乃失世间乐,何况涅槃!若言有如来,亦是邪见。何以故?如来寂灭相,而种种分别故。是故寂灭相中,分别有如来亦为非。 “如是性空中,  思惟亦不可,  如来灭度后,  分别于有无。”   诸法实相性空故,不应于如来灭后思惟若有、若无、若有无。如来从本已来毕竟空,何况灭后! “如来过戏论,  而人生戏论,  戏论破慧眼,  是皆不见佛。”   戏论名忆念取相分别此彼。言佛灭不灭等,是人为戏论,覆慧眼故,不能见如来法身。此〈如来品〉中,初中后思惟,如来定性不可得。是故偈说: “如来所有性,  即是世间性;  如来无有性,  世间亦无性。”   此品中思惟推求,如来性即是一切世间性。   问曰:何等是如来性?   答曰:如来无有性,同世间无性。   中论观颠倒品第二十三(二十四偈)   问曰: “从忆想分别,  生于贪恚痴,  净不净颠倒,  皆从众缘生。”   经说因净不净颠倒,忆想分别生贪恚痴。是故当知有贪恚痴。   答曰: “若因净不净,  颠倒生三毒,  三毒即无性,  故烦恼无实。”   若诸烦恼因净不净颠倒忆想分别生,即无自性,是故诸烦恼无实。复次: “我法有以无,  是事终不成;  无我诸烦恼,  有无亦不成。”   我无有因缘若有若无而可成,今无我诸烦恼云何以有无而可成?何以故? “谁有此烦恼,  是即为不成;  若离是而有,  烦恼则无属。”   烦恼名为能恼他,恼他者应是众生,是众生于一切处推求不可得。若谓离众生但有烦恼,是烦恼则无所属。若谓虽无我而烦恼属心,是事亦不然。何以故? “如身见五种,  求之不可得,  烦恼于垢心,  五求亦不得。”   如身见,五阴中五种求不可得;诸烦恼亦于垢心中,五种求亦不可得。又垢心于烦恼中,五种求亦不可得。复次: “净不净颠倒,  是则无自性;  云何因此二,  而生诸烦恼?”   净不净颠倒者,颠倒名虚妄。若虚妄即无性,无性则无颠倒。若无颠倒,云何因颠倒起诸烦恼?   问曰: “色声香味触,  及法为六种,  如是之六种,  是三毒根本。”   是六入,三毒根本,因此六入生净不净颠倒,因净不净颠倒生贪恚痴。   答曰: “色声香味触,  及法体六种,  皆空如炎梦,  如乾闼婆城。  如是六种中,  何有净不净?  犹如幻化人,  亦如镜中像。”   色声香味触法自体,未与心和合时空无所有,如炎如梦,如化如镜中像,但诳惑于心,无有定相。如是六入中,何有净不净?复次: “不因于净相,  则无有不净;  因净有不净,  是故无不净。”   若不因于净,先无有不净,因何而说不净?是故无不净。复次: “不因于不净,  则亦无有净;  因不净有净,  是故无有净。”   若不因不净,先无有净,因何而说净?是故无有净。复次: “若无有净者,  何由而有贪?  若无有不净,  何由而有恚?”   无净不净故,则不生贪恚。   问曰:经说常等四颠倒。若无常中见常,是名颠倒;若无常中见无常,此非颠倒。余三颠倒亦如是。有颠倒故,颠倒者亦应有,何故言都无?   答曰: “于无常着常,  是则名颠倒;  空中无有常,  何处有常倒?”   若于无常中着常,名为颠倒。诸法性空中无有常,是中何处有常颠倒?余三亦如是。复次: “若于无常中,  着无常非倒;  空中无无常,  何有非颠倒?”   若着无常言是无常,不名为颠倒者,诸法性空中无无常,无常无故,谁为非颠倒?余三亦如是。复次: “可着著者着,  及所用着法,  是皆寂灭相,  云何而有着?”   可著名物,著者名作者,著名业,所用法名所用事,是皆性空寂灭相。如〈如来品〉中所说,是故无有着。复次: “若无有着法,  言邪是颠倒,  言正不颠倒,  谁有如是事?”   著名忆想分别此彼有无等。若无此著者,谁为邪颠倒?谁为正不颠倒?复次: “有倒不生倒,  无倒不生倒,  倒者不生倒,  不倒亦不生。  若于颠倒时,  亦不生颠倒,  汝可自观察,  谁生于颠倒?”   已颠倒者,则更不生颠倒,已颠倒故。不颠倒者亦不颠倒,无有颠倒故。颠倒时亦不颠倒,有二过故。汝今除憍慢心,善自观察,谁为颠倒者?复次: “诸颠倒不生,  云何有此义?  无有颠倒故,  何有颠倒者?”   颠倒种种因缘破故,堕在不生。彼贪着不生,谓不生是颠倒实相。是故偈说,云何名不生为颠倒?乃至无漏法尚不名为不生相,何况颠倒是不生相。颠倒无故,何有颠倒者?因颠倒有颠倒者。复次: “若常我乐净,  而是实有者,  是常我乐净,  则非是颠倒。”   若常我乐净是四实有性者,是常我乐净则非颠倒。何以故?定有实事故。云何言颠倒?若谓常我乐净倒是四无者,无常苦无我不净是四应实有,不名颠倒。颠倒相违故名不颠倒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 “若常我乐净,  而实无有者;  无常苦不净,  是则亦应无。”   若常我乐净是四实无,无故无常等四事亦不应有。何以故?无相因待故。复次: “如是颠倒灭,  无明则亦灭,  以无明灭故,  诸行等亦灭。”   如是者,如其义。灭诸颠倒故,十二因缘根本无明亦灭,无明灭故三种行业乃至老死等皆灭。复次: “若烦恼性实,  而有所属者,  云何当可断?  谁能断其性?”   若诸烦恼即是颠倒而实有性者,云何可断?谁能断其性?若谓诸烦恼皆虚妄无性而可断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 “若烦恼虚妄,  无性无属者,  云何当可断?  谁能断无性?”   若诸烦恼虚妄无性,则无所属,云何可断?谁能断无性法?◎   ◎中论观四谛品第二十四(四十偈)   问曰:破四颠倒,通达四谛,得四沙门果。 “若一切皆空,  无生亦无灭,  如是则无有,  四圣谛之法。  以无四谛故,  见苦与断集,  证灭及修道,  如是事皆无。  以是事无故,  则无四道果;  无有四果故,  得向者亦无。  若无八贤圣,  则无有僧宝;  以无四谛故,  亦无有法宝;  以无法僧宝,  亦无有佛宝。  如是说空者,  是则破三宝。”   若一切世间皆空无所有者,即应无生无灭。以无生无灭故,则无四圣谛。何以故?从集谛生苦谛,集谛是因、苦谛是果。灭苦集谛名为灭谛,能至灭谛名为道谛。道谛是因、灭谛是果。如是四谛有因有果,若无生无灭则无四谛。四谛无故,则无见苦、断集、证灭、修道。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无故,则无四沙门果。四沙门果无故,则无四向四得者。若无此八贤圣,则无僧宝。又四圣谛无故,法宝亦无。若无法宝、僧宝者,云何有佛?得法名为佛,无法何有佛?汝说诸法皆空,则坏三宝。复次: “空法坏因果,  亦坏于罪福,  亦复悉毁坏,  一切世俗法。”   若受空法者,则破罪福及罪福果报,亦破世俗法。有如是等诸过故,诸法不应空。   答曰: “汝今实不能,  知空空因缘,  及知于空义,  是故自生恼。”   汝不解云何是空相?以何因缘说空?亦不解空义。不能如实知故,生如是疑难。复次: “诸佛依二谛,  为众生说法:  一以世俗谛,  二第一义谛。  若人不能知,  分别于二谛,  则于深佛法,  不知真实义。”   世俗谛者,一切法性空,而世间颠倒,故生虚妄法,于世间是实。诸贤圣真知颠倒性,故知一切法皆空无生,于圣人是第一义谛名为实。诸佛依是二谛,而为众生说法。若人不能如实分别二谛,则于甚深佛法不知实义。若谓一切法不生是第一义谛,不须第二俗谛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 “若不依俗谛,  不得第一义;  不得第一义,  则不得涅槃。”   第一义皆因言说,言说是世俗,是故若不依世俗,第一义则不可说。若不得第一义,云何得至涅槃?是故诸法虽无生,而有二谛。复次: “不能正观空,  钝根则自害,  如不善咒术,  不善捉毒蛇。”   若人钝根不善解空法,于空有失而生邪见。如为利捉毒蛇,不能善捉反为所害。又如咒术,欲有所作不能善成则还自害。钝根观空法亦如是。复次: “世尊知是法,  甚深微妙相,  非钝根所及,  是故不欲说。”   世尊以法甚深微妙,非钝根所解,是故不欲说。复次: “汝谓我着空,  而为我生过;  汝今所说过,  于空则无有。”   汝谓我着空故,为我生过。我所说性空,空亦复空,无如是过。复次: “以有空义故,  一切法得成;  若无空义者,  一切则不成。”   以有空义故,一切世间、出世间法皆悉成就。若无空义,则皆不成就。复次: “汝今自有过,  而以回向我,  如人乘马者,  自忘于所乘。”   汝于有法中有过不能自觉,而于空中见过,如人乘马而忘其所乘。何以故? “若汝见诸法,  决定有性者,  即为见诸法,  无因亦无缘。”   汝说诸法有定性。若尔者,则见诸法无因无缘。何以故?若法决定有性,则应不生不灭,如是法何用因缘?若诸法从因缘生,则无有性。是故诸法决定有性,则无因缘。若谓诸法决定住自性,是则不然。何以故? “即为破因果,  作作者作法,  亦复坏一切,  万物之生灭。”   诸法有定性,则无因果等诸事。如偈说: “众因缘生法,  我说即是无,  亦为是假名,  亦是中道义。  未曾有一法,  不从因缘生,  是故一切法,  无不是空者。”   众因缘生法,我说即是空。何以故?众缘具足和合而物生,是物属众因缘故无自性,无自性故空,空亦复空。但为引导众生故,以假名说,离有无二边,故名为中道。是法无性故不得言有,亦无空故不得言无。若法有性相,则不待众缘而有,若不待众缘则无法,是故无有不空法。汝上所说空法有过者,此过今还在汝。何以故? “若一切不空,  则无有生灭,  如是则无有,  四圣谛之法。”   若一切法各各有性不空者,则无有生灭。无生灭故,则无四圣谛法。何以故? “苦不从缘生,  云何当有苦?  无常是苦义,  定性无无常。”   苦不从缘生故则无苦。何以故?经说无常是苦义。若苦有定性,云何有无常?以不舍自性故。复次: “若苦有定性,  何故从集生?  是故无有集,  以破空义故。”   若苦有定性者,则不应更生,先已有故。若尔者,则无集谛,以坏空义故。复次: “苦若有定性,  则不应有灭。  汝着定性故,  即破于灭谛。”   苦若有定性者,则不应灭。何以故?性则无灭故。复次: “苦若有定性,  则无有修道;  若道可修习,  即无有定性。”   法若定有,则无有修道。何以故?若法实者则是常,常则不可增益。若道可修,道则无有定性。复次: “若无有苦谛,  及无集灭谛,  所可灭苦道,  竟为何所至?”   诸法若先定有性,则无苦集灭谛。今灭苦道,竟为至何灭苦处?复次: “若苦定有性,  先来所不见,  于今云何见?  其性不异故。”   若先凡夫时不能见苦性,今亦不应见。何以故?不见性定故。复次: “如见苦不然,  断集及证灭,  修道及四果,  是亦皆不然。”   如苦谛性,先不见者后亦不应见。如是亦不应有断集、证灭、修道。何以故?是集性先来不断,今亦不应断,性不可断故。灭先来不证,今亦不应证,先来不证故。道先来不修,今亦不应修,先来不修故。是故四圣谛见断证修四种行,皆不应有。四种行无故,四道果亦无。何以故? “是四道果性,  先来不可得;  诸法性若定,  今云何可得?”   诸法若有定性,四沙门果先来未得,今云何可得?若可得者,性则无定。复次: “若无有四果,  则无得向者,  以无八圣故,  则无有僧宝。”   无四沙门果故,则无得果、向果者。无八贤圣故,则无有僧宝。而经说八贤圣,名为僧宝。复次: “无四圣谛故,  亦无有法宝,  无法宝僧宝,  云何有佛宝?”   行四圣谛得涅槃法,若无四谛则无法宝,若无二宝云何当有佛宝?汝以如是因缘,说诸法定性,则坏三宝。   问曰:汝虽破诸法,究竟道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应有,因是道故名为佛。   答曰: “汝说则不因,  菩提而有佛;  亦复不因佛,  而有于菩提。”   汝说诸法有定性者,则不应因菩提有佛、因佛有菩提,是二性常定故。复次: “虽复勤精进,  修行菩提道,  若先非佛性,  不应得成佛。”   以先无性故,如铁无金性,虽复种种锻炼终不成金。复次: “若诸法不空,  无作罪福者,  不空何所作?  以其性定故。”   若诸法不空,终无有人作罪福者。何以故?罪福性先已定故,又无作作者故。复次: “汝于罪福中,  不生果报者,  是则离罪福,  而有诸果报。”   汝于罪福因缘中皆无果报者,则应离罪福因缘而有果报。何以故?果报不待因出故。   问曰:离罪福可无善恶果报,但从罪福有善恶果报。   答曰: “若谓从罪福,  而生果报者,  果从罪福生,  云何言不空?”   若离罪福无善恶果,云何言果不空?若尔,离作者则无罪福。汝先说诸法不空,是事不然。复次: “汝破一切法,  诸因缘空义,  则破于世俗,  诸余所有法。”   汝若破众因缘法第一空义者,则破一切世俗法。何以故? “若破于空义,  即应无所作;  无作而有作,  不作名作者。”   若破空义,则一切果皆无作无因,又不作而作,又一切作者不应有所作,又离作者应有业、有果报、有受者。但是事皆不然,是故不应破空。复次: “若有决定性,  世间种种相,  则不生不灭,  常住而不坏。”   若诸法有定性,则世间种种相,天、人、畜生、万物,皆应不生不灭常住不坏。何以故?有实性不可变异故。而现见万物各有变异相生灭变易,是故不应有定性。复次: “若无有空者,  未得不应得,  亦无断烦恼,  亦无苦尽事。”   若无有空法者,则世间、出世间所有功德,未得者皆不应得,亦不应有断烦恼者,亦无苦尽。何以故?以性定故。 “是故经中说,  若见因缘法,  则为能见佛,  见苦集灭道。”   若人见一切法从众缘生,是人即能见佛法身,增益智慧,能见四圣谛苦集灭道,见四圣谛得四果灭诸苦恼,是故不应破空义。若破空义则破因缘法,破因缘法则破三宝,若破三宝则为自破。   中论观涅槃品第二十五(二十四偈)   问曰: “若一切法空,  无生无灭者,  何断何所灭,  而称为涅槃?”   若一切法空,则无生无灭。无生无灭者,何所断何所灭,而名为涅槃?是故一切法不应空。以诸法不空故,断诸烦恼灭五阴,名为涅槃。   答曰: “若诸法不空,  则无生无灭;  何断何所灭,  而称为涅槃?”   若一切世间不空,则无生无灭,何所断何所灭而名为涅槃?是故有无二门,则非至涅槃。所名涅槃者: “无得亦无至,  不断亦不常,  不生亦不灭,  是说名涅槃。”   无得者,于行于果无所得。无至者,无处可至。不断者,五阴先来毕竟空故,得道入无余涅槃时亦无所断。不常者,若有法可得分别者则名为常,涅槃寂灭无法可分别故,不名为常。生灭亦尔,如是相者名为涅槃。复次经说,涅槃非有、非无、非有无、非非有非非无,一切法不受,内寂灭名涅槃。何以故? “涅槃不名有,  有则老死相;  终无有有法,  离于老死相。”   眼见一切万物皆生灭故,是老死相。涅槃若是有,则应有老死相。但是事不然,是故涅槃不名有。又不见离生灭老死别有定法而名涅槃。若涅槃是有,即应有生灭老死相;以离老死相故,名为涅槃。复次: “若涅槃是有,  涅槃即有为;  终无有一法,  而是无为者。”   涅槃非是有。何以故?一切万物从众缘生,皆是有为。无有一法名为无为者,虽常法假名无为,以理推之,无常法尚无有,何况常法不可见不可得者。复次: “若涅槃是有,  云何名无受?  无有不从受,  而名为有法。”   若谓涅槃是有法者,经则不应说无受是涅槃。何以故?无有有法不受而有,是故涅槃非有。   问曰:若有非涅槃者,无应是涅槃耶?   答曰: “有尚非涅槃,  何况于无耶!  涅槃无有有,  何处当有无?”   若有非涅槃,无云何是涅槃?何以故?因有故有无;若无有,何有无?如经说,先有今无则名无。涅槃则不尔。何以故?非有法变为无故。是故无亦不作涅槃。复次: “若无是涅槃,  云何名不受?  未曾有不受,  而名为无法。”   若谓无是涅槃,经则不应说不受名涅槃。何以故?无有不受而名无法,是故知涅槃非无。   问曰:若涅槃非有非无者,何等是涅槃?   答曰: “受诸因缘故,  轮转生死中;  不受诸因缘,  是名为涅槃。”   不如实知颠倒故,因五受阴往来生死。如实知颠倒故,则不复因五受阴往来生死。无性五阴不复相续故,说名涅槃。复次: “如佛经中说,  断有断非有;  是故知涅槃,  非有亦非无。”   有名三有,非有名三有断灭。佛说断此二事故,当知涅槃非有亦非无。   问曰:若有若无非涅槃者,今有无共合是涅槃耶?   答曰: “若谓于有无,  合为涅槃者,  有无即解脱,  是事则不然。”   若谓于有无合为涅槃者,即有无二事合为解脱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有无二事相违故,云何一处有?复次: “若谓于有无,  合为涅槃者;  涅槃非无受,  是二从受生。”   若谓有无合为涅槃者,经不应说涅槃名无受。何以故?有无二事从受生,相因而有。是故有无二事,不得合为涅槃。复次: “有无共合成,  云何名涅槃?  涅槃名无为,  有无是有为。”   有无二事共合,不得名涅槃。涅槃名无为,有无是有为,是故有无非是涅槃。复次: “有无二事共,  云何是涅槃?  是二不同处,  如明暗不俱。”   有无二事不得名涅槃。何以故?有无相违,一处不可得,如明暗不俱。是故有时无无、无时无有,云何有无共合而名为涅槃?   问曰:若有无共合非涅槃者,今非有非无应是涅槃。   答曰: “若非有非无,  名之为涅槃;  此非有非无,  以何而分别?”   若涅槃非有非无者,此非有非无因何而分别?是故非有非无是涅槃者,是事不然。复次: “分别非有无,  如是名涅槃;  若有无成者,  非有非无成。”   汝分别非有非无是涅槃者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若有无成者,然后非有非无成。有相违名无、无相违名有,是有无第三句中已破。有无无故,云何有非有非无?是故涅槃非非有非非无。复次: “如来灭度后,  不言有与无,  亦不言有无,  非有及非无。  如来现在时,  不言有与无,  亦不言有无,  非有及非无。”   若如来灭后、若现在,有如来亦不受,无如来亦不受,亦有如来亦无如来亦不受,非有如来非无如来亦不受。以不受故,不应分别涅槃有无等。离如来,谁当得涅槃?何时何处以何法说涅槃?是故一切时一切种、求涅槃相不可得。复次: “涅槃与世间,  无有少分别;  世间与涅槃,  亦无少分别。”   五阴相续往来因缘故,说名世间。五阴性毕竟空无受寂灭,此义先已说。以一切法不生不灭故,世间与涅槃无有分别,涅槃与世间亦无分别。复次: “涅槃之实际,  及与世间际,  如是二际者,  无毫厘差别。”   究竟推求世间、涅槃、实际、无生际,以平等不可得故,无毫厘差别。复次: “灭后有无等,  有边等常等,  诸见依涅槃,  未来过去世。”   如来灭后有如来、无如来、亦有如来亦无如来、非有如来非无如来。世间有边、世间无边、世间亦有边亦无边、世间非有边非无边。世间常、世间无常、世间亦常亦无常、世间非有常非无常。此三种十二见。如来灭后有无等四见,依涅槃起。世间有边无边等四见,依未来世起。世间常无常等四见,依过去世起。如来灭后有无等不可得,涅槃亦如是。如世间前际后际、有边无边、有常无常等不可得,涅槃亦如是。是故说世间、涅槃等无有异。复次: “一切法空故,  何有边无边,  亦边亦无边,  非有非无边?  何者为一异,  何有常无常,  亦常亦无常,  非常非无常?  诸法不可得,  灭一切戏论,  无人亦无处,  佛亦无所说。”   一切法、一切时、一切种,从众缘生故,毕竟空故无自性。如是法中,何者是有边,谁为有边?何者是无边,亦有边亦无边,非有边非无边。谁为非有边非无边?何者是常,谁为是常?何者是无常,常无常非常非无常,谁为非常非无常?何者身即是神,何者身异于神?如是等六十二邪见,于毕竟空中皆不可得。诸有所得皆息、戏论皆灭。戏论灭故,通达诸法实相得安隐道。从〈因缘品〉来,分别推求诸法,有亦无、无亦无、有无亦无、非有非无亦无,是名诸法实相,亦名如,法性,实际,涅槃。是故如来无时无处为人说涅槃定相,是故说诸有所得皆息、戏论皆灭。   中论观十二因缘品第二十六(九偈)   问曰:汝以摩诃衍说第一义道,我今欲闻说声闻法入第一义道。   答曰: “众生痴所覆,  为后起三行,  以起是行故,  随行堕六趣。  以诸行因缘,  识受六道身,  以有识着故,  增长于名色。  名色增长故,  因而生六入,  情尘识和合,  而生于六触。  因于六触故,  即生于三受,  以因三受故,  而生于渴爱。  因爱有四取,  因取故有有,  若取者不取,  则解脱无有。  从有而有生,  从生有老死,  从老死故有,  忧悲诸苦恼。  如是等诸事,  皆从生而有,  但以是因缘,  而集大苦阴。  是谓为生死,  诸行之根本,  无明者所造,  智者所不为。  以是事灭故,  是事则不生,  但是苦阴聚,  如是而正灭。”   凡夫为无明所盲故,以身口意业,为后身起六趣诸行。随所起行有上中下,识入六趣随行受身。以识着因缘故名色集,名色集故有六入,六入因缘故有六触,六触因缘故有三受,三受因缘故生渴爱,渴爱因缘故有四取,四取取时以身口意业起罪福,令后三有相续。从有而有生,从生而有老死,从老死有忧悲苦恼种种众患,但有大苦阴集。是故知凡夫无智,起此生死诸行根本。智者所不起,以如实见故,则无明灭。无明灭故诸行亦灭,以因灭故果亦灭,如是修习观十二因缘生灭智故是事灭,是事灭故乃至生老死忧悲大苦阴皆如实正灭,正灭者毕竟灭。是十二因缘生灭义,如阿毗昙、修多罗中广说。   中论观邪见品第二十七(三十一偈)   问曰:已闻大乘法破邪见,今欲闻声闻法破邪见。   答曰: “我于过去世,  为有为是无?  世间常等见,  皆依过去世。  我于未来世,  为作为不作?  有边等诸见,  皆依未来世。”   我于过去世,为有、为无、为有无、为非有非无?是名常等诸见依过去世。我于未来世,为作、为不作、为作不作、为非作非不作?是名边无边等诸见依未来世。如是等诸邪见,何因缘故名为邪见?是事今当说。 “过去世有我,  是事不可得,  过去世中我,  不作今世我。  若谓我即是,  而身有异相,  若当离于身,  何处别有我?  离有无身我,  是事为已成,  若谓身即我,  若都无有我。  但身不为我,  身相生灭故,  云何当以受,  而作于受者?  若离身有我,  是事则不然,  无受而有我,  而实不可得。  今我不离受,  亦不即是受,  非无受非无,  此即决定义。”   我于过去世有者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先世中我不即作今我,有常过故。若常则有无量过。何以故?如人修福因缘故作天而后作人,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,天即是人。又人以罪业因缘故作旃陀罗,后作婆罗门。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,旃陀罗即是婆罗门。譬如舍卫国婆罗门名提婆达,到王舍城亦名提婆达,不以至王舍城故为异。若先作天后作人,则天即是人,旃陀罗即是婆罗门。但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天不即是人,旃陀罗不即是婆罗门,有此等常过故。若谓先世我不作今我,如人浣衣时名为浣者,刈时名为刈者,而浣者与刈者虽不异,而浣者不即是刈者。如是我受天身名为天,我受人身名为人,我不异而身有异者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若即是者,不应言天作人。今浣者于刈者,为异为不异?若不异,浣者应即是刈者,如是先世天即是人,旃陀罗即是婆罗门,我亦有常过。若异者,浣者即不作刈者,如是天不作人,我亦无常,无常则无我相。是故不得言即是。   问曰:我即是,但因受故分别是天是人,受名五阴身,以业因缘故分别是天是人、是旃陀罗是婆罗门,而我实非天非人、非旃陀罗非婆罗门。是故无如是过。   答曰: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若身作天作人,作旃陀罗作婆罗门,非是我者,则离身别有我。今罪福生死往来,皆是身非是我。罪因缘故堕三恶道,福因缘故生三善道,若苦乐瞋喜忧怖等,皆是身非我者,何用我为?如治俗人罪,不豫出家人。五阴因缘相续罪福不失故有解脱,若皆是身非我者,何用我为?   问曰:罪福等依止于我,我有所知、身无所知故,知者应是我。起业因缘罪福是作法,当知应有作者。作者是我,身是我所用,亦是我所住处。譬如舍主以草木泥塈等治舍,自为身故随所用治舍有好恶。我亦如是,随作善恶等得好丑身,六道生死皆我所作,是故罪福之身皆属于我。譬如舍但属舍主不属他人。   答曰:是喻不然。何以故?舍主有形,有触有力,故能治舍。汝所说我,无形无触故无作力,自无作力亦不能使他作。若世间有一法无形无触能有所作者,则可信受知有作者。但是事不然。若我是作者,则不应自作苦事。若是念者,可贪乐事不应忘失。若我不作苦而苦强生者,余一切皆亦自生,非我所作。若见者是我,眼能见色眼应是我。若眼见而非我,则违先言见者是我。若见者是我,我则不应得闻声等诸尘。何以故?眼是见者,不能得闻声等尘故。是故我是见者,是事不然。若谓如刈者用镰刈草,我亦如是以手等能有所作者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今离镰别有刈者,而离身心诸根无别作者。若谓作者虽非眼耳等所得亦有作者,则石女儿能有所作,如是一切诸根皆应无我。若谓右眼见物而左眼识,当知别有见者。是事不然。今右手习作左手不能,是故无别有作者。若别有作者,右手所习左手亦应能,而实不能,是故更无作者。复次有我者言,见他食果口中涎出,是为我相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是念力故,非是我力。又亦即是破我因缘。人在众中愧于涎出,而涎强出不得自在,当知无我。复次又有颠倒过罪。先世是父今世为子,是父子我一,但身有异。如从一舍至一舍,父故是父,不以入异舍故便有异。若有我,是二应一,如是则有大过。若谓无我五阴相续中亦有是过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五阴虽相续,或时有用、或时无用,如蒲桃浆持戒者应饮,蒲桃酒不应饮,若变为苦酒还复应饮。五阴相续亦如是,有用有不用,若始终一,我有如是过。五阴相续无如是过,但五阴和合故假名为我,无有决定。如梁椽和合有舍,离梁椽无别舍。如是五阴和合故有我,若离五阴实无别我,是故我但有假名无有定实。汝先说离受别有受者,以受分别受者是天是人,是皆不然。当知但有受无别受者,若谓离受别有我,是事不然。若离受有我,云何可得说是我相?若无相可说,则离受无我。若谓离身无我但身是我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身有生灭相,我则不尔。复次云何以受即名受者?若谓离受有受者,是亦不然。若不受五阴而有受者,应离五阴别有受者。眼等根可得,而实不可得,是故我不离受、不即是受,亦非无受、亦复非无,此是定义。是故当知,过去世有我者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 “过去我不作,  是事则不然;  过去世中我,  异今亦不然。  若谓有异者,  离彼应有今,  我住过去世,  而今我自生。  如是则断灭,  失于业果报,  彼作而此受,  有如是等过。  先无而今有,  此中亦有过,  我则是作法,  亦为是无因。”   过去世中我不作今我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过去世中我与今我不异。若今我与过去世我异者,应离彼我而有今我,又过去世我亦应住彼,此身自更生。若尔者,即堕断边,失诸业果报。又彼人作罪,此人受报。有如是等无量过。又是我应先无而今有,是亦有过。我则是作法,亦是无因生。是故过去我不作今我,是事不然。复次: “如过去世中,  有我无我见,  若共若不共,  是事皆不然。”   如是推求过去世中邪见有、无、亦有亦无、非有非无,是诸邪见,先说因缘过故,是皆不然。 “我于未来世,  为作为不作?  如是之见者,  皆同过去世。”   我于未来世中,为作为不作?如是四句,如过去世中过咎,应在此中说。复次: “若天即是人,  则堕于常边;  天则为无生,  常法不生故。”   若天即是人,是则为常。若天不生人中,云何名为人?常法不生故。常亦不然。复次: “若天异于人,  是即为无常;  若天异人者,  是则无相续。”   若天与人异则为无常,无常则为断灭等过,如先说过。若天与人异则无相续,若有相续不得言异。复次: “若半天半人,  则堕于二边,  常及于无常,  是事则不然。”   若众生半身是天、半身是人,若尔则有常无常。半天是常、半人是无常,但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一身有二相过故。复次: “若常及无常,  是二俱成者,  如是则应成,  非常非无常。”   若常无常二俱成者,然后成非常非无常,与常无常相违故。今实常无常不成,是故非常非无常亦不成。复次今生死无始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 “法若定有来,  及定有去者,  生死则无始,  而实无此事。”   法若决定有所从来、有所从去者,生死则应无始。是法以智慧推求,不得有所从来、有所从去。是故生死无始,是事不然。复次: “今若无有常,  云何有无常,  亦常亦无常,  非常非无常?”   若尔者,以智慧推求,无法可得常者,谁当有无常?因常有无常故。若二俱无者,云何有亦有常亦无常?若无有常无常,云何有非有常非无常?因亦有常亦无常故,有非有常非无常。是故依止过去世,常等四句不可得。有边无边等四句,依止未来世,是事不可得,今当说。何以故? “若世间有边,  云何有后世?  若世间无边,  云何有后世?”   若世间有边,不应有后世,而今实有后世,是故世间有边不然。若世间无边,亦不应有后世,而实有后世,是故世间无边亦不然。复次是二边不可得。何以故? “五阴常相续,  犹如灯火炎;  以是故世间,  不应边无边。”   从五阴复生五阴,是五阴次第相续,如众缘和合有灯炎。若众缘不尽,灯则不灭,若尽则灭。是故不得说世间有边无边。复次: “若先五阴坏,  不因是五阴,  更生后五阴,  世间则有边。  若先阴不坏,  亦不因是阴,  而生后五阴,  世间则无边。”   若先五阴坏,不因是五阴更生后五阴,如是则世间有边。若先五阴灭已,更不生余五阴,是名为边,边名末后身。若先五阴不坏,不因是五阴而生后五阴,世间则无边,是则为常。而实不尔,是故世间无边。是事不然。世间有二种:国土世间、众生世间。此是众生世间。复次如四百观中说: “真法及说者,  听者难得故,  如是则生死,  非有边无边。”   不得真法因缘故,生死往来无有边。或时得闻真法得道故,不得言无边。今当更破亦有边亦无边。 “若世半有边,  世间半无边;  是则亦有边,  亦无边不然。”   若世间半有边半无边,则应是亦有边亦无边。若尔者,则一法二相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 “彼受五阴者,  云何一分破?  一分而不破,  是事则不然。  受亦复如是,  云何一分破?  一分而不破,  是事亦不然。”   受五阴者,云何一分破、一分不破?一事不得亦常亦无常。受亦如是,云何一分破、一分不破?常无常二相过故。是故世间亦有边亦无边则不然。今当破非有边非无边见。 “若亦有无边,  是二得成者,  非有非无边,  是则亦应成。”   与有边相违故有无边,如长相违有短。与有无相违,则有亦有亦无。与亦有亦无相违故,则有非有非无。若亦有边亦无边定成者,应有非有边非无边。何以故?因相待故。上已破亦有边亦无边第三句,今云何当有非有边非无边?以无相待故。如是推求,依止未来世有边等四见皆不可得。复次: “一切法空故,  世间常等见,  何处于何时,  谁起是诸见?”   上以声闻法破诸见,今此大乘法中说。诸法从本以来毕竟空性,如是空性法中无人无法,不应生邪见正见。处名土地,时名日月岁数,谁名为人?是名诸见体。若有常无常等决定见者,应当有人出生此见;破我故无人生是见。应有处所色法现见尚可破,何况时方!若有诸见者应有定实,若定则不应破。上来以种种因缘破,是故当知见无定体,云何得生?如偈说“何处于何时,谁起是诸见?” “瞿昙大圣主,  怜愍说是法,  悉断一切见,  我今稽首礼。”   一切见者,略说则五见,广说则六十二见,为断是诸见故说法。大圣主瞿昙,是无量无边不可思议智慧者,是故我稽首礼。◎ 中论卷第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