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正新修大藏经第 30 册 No. 1570 广百论本   No. 1570 [cf. Nos. 1569, 1571] 广百论本一卷   圣天菩萨造  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  破常品第一  一切为果生,  所以无常性;  故除佛无有,  如实号如来。  无有时方物,  有性非缘生;  故无时方物,  有性而常住。  非无因有性,  有因即非常;  故无因欲成,  真见说非有。  见所作无常,  谓非作常住;  既见无常有,  应言常性无。  愚夫妄分别,  谓空等为常;  智者依世间,  亦不见此义。  非唯一有分,  遍满一切分;  故知一一分,  各别有有分。  若法体实有,  卷舒用可得;  此定从他生,  故成所生果。  若离所生果,  无有能生因;  是故能生因,  皆成所生果。  诸法必变异,  方作余生因;  如是变异因,  岂得名常住?  若本无今有,  自然常为因;  既许有自然,  因则为妄立。  云何依常性,  而起于无常?  因果相不同,  世所未曾见。  若一分是因,  余分非因者;  即应成种种,  种种故非常。  在因微圆相,  于果则非有;  是故诸极微,  非遍体和合。  于一极微处,  既不许有余;  是故亦不应,  许因果等量。  微若有东方,  必有东方分;  极微若有分,  如何是极微?  要取前舍后,  方得说为行;  此二若是无,  行者应非有。  极微无初分,  中后分亦无;  是则一切眼,  皆所不能见。  若因为果坏,  是因即非常;  或许果与因,  二体不同处。  不见有诸法,  常而是有对;  故极微是常,  诸佛未曾说。  离缚所缚因,  更无真解脱;  生成用阙故,  设有亦名无。  究竟涅槃时,  无蕴亦无我;  不见涅槃者,  依何有涅槃?  我时舍诸德,  离爱有何思?  若有我无思,  便用无所有。  无余有我种,  则定能生思;  要无我无思,  诸有乃无有。  若离苦有我,  则定无涅槃;  是故涅槃中,  我等皆永灭。  宁在世间求,  非求于胜义;  以世间少有,  于胜义都无。   破我品第二  内我实非男,  非女非非二;  但由无智故,  谓我为丈夫。  若诸大种中,  无男女非二;  云何诸大种,  有男等相生?  汝我余非我,  故我无定相;  岂不于无常,  妄分别为我?  我即同于身,  生生有变易;  故离身有我,  常住理不然。  若法无触对,  则无有动摇;  是故身作业,  非命者能造。  我常非所害,  岂烦修护因?  谁恐食金刚,  执杖防众蠹?  若有宿生念,  便谓我为常;  既见昔时痕,  身亦应常住。  若我与思合,  转成思念者;  思亦应非思,  故我非常住。  我与乐等合,  种种如乐等;  我如乐等故,  非一亦非常。  若谓我思常,  缘助成邪执;  如言火常住,  则不缘薪等。  如至灭动物,  作用彼无有;  故有我无思,  其理不成就。  余方起思界,  别处见于思;  如铁铤镕销,  我体应变坏。  思如意量小,  我似虚空大;  唯应观自相,  则不见于思。  我德若周遍,  何为他不受?  能障既言通,  不应唯障一。  若德并悲思,  何能造一切?  彼应与狂乱,  俱痴无所成。  若德能善解,  造舍等诸物,  而不知受用,  非理宁过此!  有动作无常,  虚通无动作;  无用同无性,  何不欣无我?  或观我周遍,  或见量同身,  或执如极微,  智者达非有。  常法非可恼,  何舍恼解脱?  是故计我常,  证解脱非理。  我若实有性,  不应赞离我;  定知真实者,  趣解脱应虚。  解脱中若无,  前亦应非有;  无杂时所见,  彼真性应知。  若无常皆断,  草等何不然?  此理设为真,  无明亦非有。  现见色等行,  从缘生住灭;  故知汝执我,  虽有而无有。  如缘成芽等,  缘成种等生;  故无常诸法,  皆无常所起。  以法从缘生,  故体而无断;  以法从缘灭,  故体亦非常。   破时品第三  瓶等在未来,  即非有过现;  未来过现有,  便是未来无。  未来若已谢,  而有未来体;  此则恒未来,  云何成过现?  法若在未来,  现有未来相,  应即为现在,  如何名未来?  去来如现有,  取果用何无?  若体恒非无,  何为不常住?  过去若过去,  如何成过去?  过去不过去,  如何成过去?  未来若有生,  如何非现在?  未来若无生,  如何非常住?  若未来无生,  坏故非常者;  过去既无坏,  何不谓为常?  现在世无常,  非由过去等;  除斯二所趣,  更无有第三。  若后生诸行,  先已有定体;  说有定性人,  应非是邪执。  若法因缘生,  即非先有体;  先有而生者,  生已复应生。  若见去来有,  如何不见无?  既见有去来,  应不说为远。  未作法若有,  修戒等唐捐;  若少有所为,  果则非先有。  诸行既无常,  果则非恒有;  若有初有后,  世共许非常。  应非勤解脱,  解脱无去来;  或许有去来,  贪应离贪者。  若执果先有,  造宫舍严具,  柱等则唐捐;  果先无亦尔。  诸法有转变,  慧者未曾有;  唯除无智人,  妄分别为有。  无常何有住?  住无有何体?  初若有住者,  后应无变衰。  譬如无一识,  能了于二义;  如是无一义,  二识所能知。  时若有余住,  住则不成时;  时若余住无,  后灭应非有。  法与无常异,  法则非无常;  法与无常一,  法应非有住。  无常初既劣,  住力定应强;  此二复何缘,  后见成颠倒?  若遍诸法体,  无常力初劣;  应都无有住,  或一切皆常。  无常若恒有,  住相应常无;  或彼法先常,  后乃非常住。  若法无常俱,  而言有住者;  无常相应妄,  或住相应虚。  无所见见无,  回心缘妄境;  是故唯虚假,  有忆念名生。   破见品第四  禀和希胜慧,  是法器应知;  异此有师资,  无因获胜利。  说有及有因,  净与净方便;  世间自不了,  过岂在牟尼?  舍诸有涅槃,  邪宗所共许;  真空破一切,  如何彼不欣?  不知舍证因,  无由能舍证;  是故牟尼说,  清凉余定无。  若于佛所说,  深事以生疑;  可依无相空,  而生决定信。  观现尚有妄,  知后定为虚;  诸依彼法行,  被诳终无已。  智者自涅槃,  是能作难作;  愚夫逢善导,  而无随趣心。  不知无怖畏,  遍知亦复然;  定由少分知,  而生于怖畏。  生死顺流法,  愚夫常习行,  未曾修逆流,  是故生怖畏。  诸有愚痴人,  障他真实见;  无由生善趣,  如何证涅槃?  宁毁犯尸罗,  不损坏正见;  尸罗生善趣,  正见得涅槃。  宁彼起我执,  非空无我见;  后兼向恶趣,  初唯背涅槃。  空无我妙理,  诸佛真境界;  能怖众恶见,  涅槃不二门。  愚闻空法名,  皆生大怖畏;  如见大力者,  怯劣悉奔逃。  诸佛虽无心,  说摧他论法;  而他论自坏,  如野火焚薪。  诸有悟正法,  定不乐邪宗;  为余出伪门,  故显真空义。  若知佛所说,  真空无我理;  随顺不生欣,  乖违无厌怖。  见诸外道众,  为多无义因;  乐正法有情,  谁不深悲愍!  婆罗门离系,  如来三所宗;  耳眼意能知,  故佛法深细。  婆罗门所宗,  多令行诳诈;  离系外道法,  多分顺愚痴。  恭敬婆罗门,  为诵诸明故;  愍念离系者,  由自苦其身。  如苦业所感,  非真解脱因;  胜身业所生,  亦非证解脱。  略言佛所说,  具二别余宗;  不害生人天,  观空证解脱。  世人耽自宗,  如爱本生地;  正法能摧灭,  邪党不生欣。  有智求胜德,  应信受真宗;  正法如日轮,  有目因能见。   破根境品第五  于瓶诸分中,  可见唯是色;  言瓶全可见,  如何能悟真?  诸有胜慧人,  随前所说义,  于香味及触,  一切类应遮。  若唯见瓶色,  即言见瓶者;  既不见香等,  应名不见瓶。  有障碍诸色,  体非全可见,  彼分及中间,  由此分所隔。  极微分有无,  应审谛思察;  引不成为证,  义终不可成。  一切有碍法,  皆众分所成;  言说字亦然,  故非根所取。  离显色有形,  云何取形色?  即显取形色,  何故不由身?  离色有色因,  应非眼所见;  二法体既异,  如何不别观。  身觉于坚等,  共立地等名;  故唯于触中,  说地等差别。  瓶所见生时,  不见有异德;  体生如所见,  故实性都无。  眼等皆大造,  何眼见非余?  故业果难思,  牟尼真实说。  智缘未有故,  智非在见先;  居后智唐捐,  同时见无用。  眼若行至境,  色远见应迟;  何不亦分明,  照极远近色?  若见已方行,  行即为无用;  若不见而往,  定欲见应无。  若不往而观,  应见一切色;  眼既无行动,  无远亦无障。  诸法体相用,  前后定应同;  如何此眼根,  不见于眼性?  眼中无色识,  识中无色眼;  色内二俱无,  何能合见色?  所闻若能表,  何不成非音?  声若非能诠,  何故缘生解?  声若至耳闻,  如何了声本?  声无顿说理,  如何全可知?  乃至非所闻,  应非是声性;  先无而后有,  理定不相应。  心若离诸根,  去亦应无用;  设如是命者,  应常无有心。  令心妄取尘,  依先见如焰,  妄立诸法义,  是想蕴应知。  眼色等为缘,  如幻生诸识;  若执为实有,  幻喻不应成。  世间诸所有,  无不皆难测;  根境理同然,  智者何惊异!  诸法如火轮,  变化梦幻事,  水月彗星响,  阳焰及浮云。   破边执品第六  诸法若实有,  应不依他成;  既必依他成,  定知非实有。  非即色有瓶,  非离色有瓶;  非依瓶有色,  非有瓶依色。  若见二相异,  谓离瓶有同;  二相既有殊,  应离瓶有异。  若一不名瓶,  瓶应不名一;  瓶一曾无合,  瓶应无一名。  若色遍于实,  色应得大名;  敌论若非他,  应申自宗义。  有数等能相,  显所相不成;  除此更无因,  故诸法非有。  离别相无瓶,  故瓶体非一;  一一非瓶故,  瓶体亦非多。  非无有触体,  与有触体合;  故色等诸法,  不可合为瓶。  色是瓶一分,  故色体非瓶;  有分既为无,  一分如何有?  一切色等性,  色等相无差;  唯一类是瓶,  余非有何理?  若色异味等,  不异于瓶等;  瓶等即味等,  色何即瓶等?  瓶等既无因,  体应不成果;  故若异色等,  瓶等定为无。  瓶等因若有,  可为瓶等因;  瓶等因既无,  如何生瓶等?  色等和合时,  终不成香等;  故和合一体,  应如瓶等无。  如离于色等,  瓶体实为无;  色体亦应然,  离风等非有。  暖即是火性,  非暖如何烧?  故薪体为无,  离此火非有。  余暖杂故成,  如何不成火?  若余不成暖,  由火法应无。  若火微无薪,  应离薪有火;  火微有薪者,  应无火极微。  审观诸法时,  无一体实有;  一体既非有,  多体亦应无。  若法更无余,  汝谓为一体;  诸法皆三性,  故一体为无。  有非有俱非,  一非一双泯,  随次应配属,  智者达非真。  于相续假法,  恶见诸真常;  积集假法中,  邪执言实有。  诸法众缘成,  性羸无自在;  虚假依他立,  故我法皆无。  果众缘合成,  离缘无别果;  如是合与果,  诸圣达皆无。  识为诸有种,  境是识所行;  见境无我时,  诸有种皆灭。   破有为相品第七  若本无而生,  先无何不起?  本有而生者,  后有复应生。  果若能违因,  先无不应理;  果立因无用,  先有亦不成。  此时非有生,  彼时亦无生;  此彼时无生,  何时当有生?  如生于自性,  生义既为无,  于他性亦然,  生义何成有?  初中后三位,  生前定不成?  二一既为无,  一一如何有?  非离于他性,  唯从自性生;  非从他及俱,  故生定非有。  前后及同时,  二俱不可说;  故生与瓶等,  唯假有非真。  旧若在新前,  前生不应理;  旧若居新后,  后生理不成。  现非因现起,  亦非因去来;  未来亦不因,  去来今世起。  若具即无来,  既灭应非往;  法体相如是,  幻等喻非虚。  生住灭三相,  同时有不成,  前后亦为无,  如何执为有?  若生等诸相,  复有别生等;  应住灭如生,  或生住如灭。  所相异能相,  何为体非常?  不异四应同,  或复全非有。  有不生有法,  有不生无法;  无不生有法,  无不生无法。  有不成有法,  有不成无法;  无不成有法,  无不成无法。  半生半未生,  非一生时体;  或以未生位,  应亦是生时。  生时若是果,  体即非生时;  生时若自然,  应失生时性。  已生异未生,  别有中间位;  生时异二位,  应别有中间。  若谓生时舍,  方得已生时;  是则应有余,  得时而可见。  若至已生位,  理必无生时;  已生有生时,  云何从彼起?  未至已生位,  若立为生时;  何不谓无瓶?  未生无别故。  非生时有用,  能简未生时;  亦非体未圆,  别于已生位。  前位生时无,  后位方言有;  兼成已生位,  故此位非无。  有时名已生,  无时名未起;  除兹有无位,  谁复谓生时?  诸有执离因,  无别所成果;  转生及转灭,  理皆不可成。   教诫弟子品第八  由少因缘故,  疑空谓不空;  依前诸品中,  理教应重遣。  能所说若有,  空理则为无;  诸法假缘成,  故三事非有。  若唯说空过,  不空义即成;  不空过已明,  空义应先立。  诸欲坏他宗,  必应成己义;  何乐谈他失,  而无立己宗?  为破一等执,  假立遣为宗;  他三执既除,  自宗随不立。  许执为现见,  空因非有能;  余宗现见因,  此宗非所许。  若无不空理,  空理如何成?  汝既不立空,  不空应不立。  若许有无宗,  有宗方可立;  无宗若非有,  有宗应不成。  若诸法皆空,  如何火名暖?  此如前具遣,  火暖俗非真。  若谓法实有,  遮彼说为空;  应四论皆真,  见何过而舍?  若诸法都无,  生死应非有;  诸佛何曾许,  执法定为无?  若真离有无,  何缘言俗有?  汝本宗亦尔,  致难复何为?  诸法若都无,  差别应非有;  执诸法皆有,  差别亦应无。  若谓法非有,  无能破有因;  破有因已明,  汝宗何不立?  说破因易得,  是世俗虚言;  汝何缘不能,  遮破真空义?  有名诠法有,  谓法实非无;  无名表法无,  法实应非有。  由名解法有,  遂谓法非无;  因名知法无,  应信法非有。  诸世间可说,  皆是假非真;  离世俗名言,  乃是真非假。  谤诸法为无,  可坠于无见;  唯蠲诸妄执,  如何说堕无?  有非真有故,  无亦非真无;  既无有真无,  何有于真有?  有因证法空,  法空应不立;  宗因无异故,  因体实为无。  谓空喻别有,  例诸法非空;  唯有喻应成,  内我同乌黑。  若法本性空,  见空有何德?  虚妄分别缚,  证空见能除。  法成一成无,  违真亦违俗;  故与有一异,  二俱不可言。  有非有俱非,  诸宗皆寂灭;  于中欲兴难,  毕竟不能申。   圣天菩萨造论既周,重叙摧邪,复说颂曰: “我在为燎邪宗火,  沷以如来正教酥,  又扇因明广大风,  谁敢如蛾投猛焰?” 广百论本一卷